11月8日,安康市委副书记、安康市人民政府市长王浩对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安康市交通运输局发出的安中法建[2023]10号司法建议作出批示:“请市交通运输局在市县两级系统内部全面规范落实。”
今年10月,安康中院在办案中,发现安康市交通运输系统涉诉案件数量较多,遂对全市法院受理的交通系统涉诉案件成因进行全面分析,从明确合同内容、诚信履约、及时审计、提前化解等方面提出了从源头减少行业涉诉纠纷的司法建议,并由分管副院长带队赴市交通运输局进行了专题座谈。
市交通运输局高度重视司法建议中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及时组织下属相关单位、部门科室召开专题会议分析研判,以司法建议为切入点,对全市交通运输系统行政执法及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排查,以安交字[2023]325号关于司法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向安康市人民政府进行了专题汇报,明确从规范招标文件编制,加强合同管理;深化系统市场秩序整顿,严查违法转包、分包行为;积极配合审计部门,加快项目审计进度;建章立制,推进项目规范化管理等方面加以完善提升。
11月21日,市交通运输局就[2023]10号司法建议进行反馈,通报司法建议落实情况,就司法建议指出的问题制定了《安康市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安康市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考核办法(试行)》等规范性文件。该份司法建议的发出,有力推进了交通运输行业的规范管理,强化了行业市场整治力度,疏通了道路工程施工拖欠中小企业账款的维权渠道,有助于从源头上减少交通系统涉诉案件的发生,司法建议成效显著。
近年来,安康中院立足审判职能,围绕服务保障“三个年”活动,坚持高站位部署,积极践行能动司法,充分运用司法建议为社会综合治理“把脉开方”,同时注重做好司法建议“后半篇”文章,确保每份建议有回复、有落实、有成效,放大“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司法效能,不断完善矛盾纠纷多元预防化解机制,统筹各方力量深化推动诉源治理,切实以“审判之力”助推“社会之治”,促进社会治理水平不断提升。来源:安康中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