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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7日早上,经报请县委直属机关工委同意,民乐县公安局召开党员大会,选举产生了中共民乐县公安局机关委员会和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县委直属机关工委书记周海燕同志到会指导,局党委班子在家领导、局属各支部书记、各支部党员民辅警参加会议。县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曹文斌同志主持会议并讲话。
大会在雄壮的国歌中拉开帷幕。会上宣读了《县委关于同意设立中国共产党民乐县公安局机关委员会的批复》。按照会议议程,提请大会审议通过了《中共民乐县公安局机关委员会选举办法》《中共民乐县公安局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选举办法》和监票人、计票人名单,宣读了机关党委和机关纪委委员候选人基本情况,采取差额选举、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了公安局机关党委委员9名,机关纪委委员5名。大会期间,新当选的机关党委委员和机关纪委委员分别召开第一次全体委员会议,等额选举产生了机关党委书记、副书记、专职副书记和机关纪委书记、副书记,明确了委员分工,提出了工作要求。
新当选的机关党委书记姚英善同志作了发言,县委直属机关工委书记周海燕同志就如何发挥好机关委员会作用,提高党建标准化水平讲了很好的指导意见。
曹文斌同志代表局党委对新一届机关委员会和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的成立及新当选的各位委员表示热烈祝贺,要求全体党员要在县委直属机关工委和局党委的领导下,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以饱满的热情和务实的作风投入到机关党建工作中,立足新起点,担当新使命,发挥好职能作用,以党建引领提升业务实效,进一步提升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整体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