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护“地球之肾”!首批湿地保护公益诉讼典型案例在武汉发布

极目新闻记者 柯称

法护“地球之肾”,中国方案正在走向世界。11月5日上午,在《湿地公约》第十四届缔约方大会开幕之际,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厅指导、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组织评审的首批12个湿地保护公益诉讼典型案例在武汉发布。相关单位领导、法律工作者、专家学者、人大代表、环保组织代表等参与了线上发布会。

12个典型案例发布

本次发布的12个典型案例在地域上覆盖东北、华北、华中、华南、华东各地区,涉及长江、黄河、珠江、嫩江等流域及海域,违法类型包含违法侵占、围湖填湖、非法狩猎、违法养殖、固体废物污染等不同类型。入选案例既包括诉前程序,也包括诉讼程序;既包括行政公益诉讼案件,也包括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其提起主体既包括人民检察院,也包括符合规定的社会组织。

典型案例集结成册

《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今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其中的一大亮点是对泥炭沼泽和红树林湿地作出了专门条款规定。极目新闻记者注意到,此次湿地保护公益诉讼典型案例评选中,有3个相关案例入选,分别是:吉林莫莫格湿地案、海南清澜红树林湿地案与广东寿长河红树林湿地案等。

莫莫格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位于吉林省西部地区,面积14.4万公顷,其中湿地面积占80%以上,是白鹤、东方白鹳等珍稀鸟类的栖息繁衍地。2016年至2017年期间,吉林省人民检察院发现,保护区内非法取土等违法行为时有发生,表层土及植被遭到严重破坏,大量地区出现沙化现象,严重破坏湿地生态功能。此后,检察机关立案办理行政公益诉讼31件,有效遏制盗挖湿地表层黑土的违法行为。

吉林检察机关邀请各行各界人士开展志愿者护飞行动

但是,2022年检察机关开展检察监督“回头看”的过程中,发现破坏湿地的行为仍时有发生,并且行政机关存在职责划分不清、职能交叉等问题。当地检察机关提出立法建议,推动了吉林省《黑土地保护条例》地方立法的修改完善,加大对盗挖滥挖黑土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还运用遥感卫星技术对保护区湿地等进行实时“巡查”。如今,世界珍稀濒危物种白鹤、东方白鹳每年如约而至,在迁徙途中落脚莫莫格湿地停歇,成为吉林省内一道美丽风景线。

5年立案67万公益诉讼案

“本次案例评选聚焦湿地的公益诉讼保护,可以解决一些司法实践中出现的新问题与新情况,对于进一步加强湿地的司法保护具有规范和引领作用。同时,借助本次案例评选活动,可以做好有关法律解读与宣传工作,凝聚全社会珍爱湿地、保护湿地的共识。”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所长秦天宝教授介绍,本次案例评选活动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厅指导开展,前期征集到全国各地的73件申报案例,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邀请来自湿地管理部门、司法机关、研究机构、律师协会、社会组织等方面的专家学者进行评审,主要考虑案件的规范性、创新性、典型性、疑难复杂性及说理充分性,经过书面评估、会议评审、最高人民检察院审定评,最终选出12个典型案例。

发布会上,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厅厅长胡卫列,介绍了我国检察机关开展湿地保护公益诉讼的有关情况。据介绍,2017年7月至2022年6月底,检察机关共立案公益诉讼案件67万余件。从办案效果看,共督促恢复被毁损的耕地、林地、湿地、草原约786万亩,回收和清理各类垃圾、固体废物4584万余吨,追偿修复生态、治理环境费用93.5亿元。他表示,检察机关要进一步贯彻落实湿地保护法,加强与湿地保护相关责任单位之间的协作,强化湿地保护中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检察公益诉讼的衔接,共同推进湿地保护与管理,切实发挥检察公益诉讼在湿地保护中的积极作用。

湿地被誉为“地球之肾”,是珍贵的自然资源,也是重要的生态系统。我国高度重视对湿地的法治保障,今年是我国加入《湿地公约》30周年,第十四届湿地公约缔约方大会在武汉举办。秦天宝教授指出,本次湿地保护公益诉讼典型案例的评选正是在此背景下进行,聚焦湿地的公益诉讼保护,对于进一步加强湿地的司法保护具有示范与引领作用,也对于我国全面履行《湿地公约》,讲好湿地保护的中国故事,彰显大国担当,具有重要标志意义。

附:首批湿地保护公益诉讼典型案例名单

1.湖北省公安县人民检察院督促保护洪湖湿地生态环境行政公益诉讼案

2.湖南省检察机关督促整治洞庭湖下塞湖非法矮围破坏湿地生态环境公益诉讼系列案

3.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龙沙区人民检察院诉李某某等13人非法狩猎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

4.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检察院督促保护泉州湾河口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行政公益诉讼案

5.河南省企业社会责任促进中心诉洛阳市吉利区H养殖专业合作社、关某某、河南省国有M林场破坏湿地生态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

6.吉林省检察机关督促保护莫莫格湿地生态环境行政公益诉讼案

7.山东省检察机关督促保护大河东湿地生态环境行政公益诉讼案

8.河南省人民检察院郑州铁路运输分院督促保护黄河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行政公益诉讼案

9.海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督促整治红树林自然保护区违法养殖行政公益诉讼案

10.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督促整治天津古海岸与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违法建设行政公益诉讼案

11.江苏省扬州市广陵区人民检察院督促整治违法侵占长江湿地行政公益诉讼案

12.广东省阳江市阳东区人民检察院督促整治红树林湿地公园违法养殖行政公益诉讼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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