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全国绿化委员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表彰全国绿化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莱芜区国有吉山林场荣获“全国绿化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全国绿化先进集体”荣誉是我国在义务植树、绿化造林等国土绿化方面的最高荣誉。表彰先进、树立榜样,旨在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以实干担当践行绿化祖国的职责使命,进一步激励社会支持参与国土绿化事业,加快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中国。
莱芜区国有吉山林场始建于1959年,总经营面积32205亩,1999年被莱芜市批复为市级森林公园,2017年国有林场改革定性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功能为保护培育森林资源、维护国家生态安全。经全场职工多年经营,森林覆盖率已达98.6%,活立木储蓄积75978.41立方米,基础设施建设基本完成。林场近五年连续被评为森林防火与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先进单位,林场职工1人荣获“全国绿化奖章”,1人荣获“全省林业科技人员奖”。
国有吉山林场将继续深入贯彻“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抓住发展机遇,提高管养质量,坚持保护与发展并举、质量与效益并举,采用科学的管理手段,加大森林管护力度,合理开发利用资源,加快推进现代林业建设,为济南“南美”区域发展提供良好的生态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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