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大件商品发现有质量问题,怎样维权?番禺区市场监管局给出重要提示

网购大件商品收货后,发现有质量问题,这时候消费者该找商家还是找快递负责呢?番禺区市场监管局指出:不同情况下有不同的维权方法。

市民在某网购平台的某品牌旗舰店购买了电视机。3天后,快递员直接把电视机放在门口,没有当面验收。当时外包装是完好的,但是通电后发现电视机的屏幕碎了,于是他向商家申请售后,但是商家拒绝了,还一直拖延时间。

番禺区市场监管局有关工作人员表示,问题的焦点在于难以判断究竟哪一方才是电视机屏幕破碎的责任归属方。

电视机屏幕存在质量问题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三条第三款规定,自消费者接受电视机之日起六个月内发现瑕疵,发生争议的,应由商家承担有关瑕疵的举证责任。

如果商家不能针对有关瑕疵进行举证,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第四十八条“经营者对消费者提出的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的要求,不得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等规定,消费者可要求商家尽快给予退换货。

如果商品已超出法定或商家规定的退换货时间、但仍在《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三包期内的,消费者可要求商家提供免费维修服务。

物流原因造成屏幕破碎

根据《快递暂行条例》第二十七条“快件延误、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对保价的快件,应当按照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与寄件人约定的保价规则确定赔偿责任;对未保价的快件,依照民事法律的有关规定确定赔偿责任”的规定,电视机商家可依法追究快递公司的赔偿责任。

上文中消费者当时并未当面验收货品,而是快递员直接把货品放在门口且外包装完好。因此,建议消费者先核实快递员是否在征得消费者的同意之后才将货品放到门口?如果快递员未经消费者同意就自行将货品放到门口,则配送流程存在瑕疵,快递公司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其他人为因素造成屏幕破碎

根据《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消费者因使用、维护、保管不当造成损坏的,不实行三包,但是可以实行收费修理。

番禺区市场监管局有关工作人员表示,鉴于该案例难以确定责任归属方,且商家拒绝提供售后服务,建议消费者尽快要求平台客服介入处理,或致电平台及商家所在地的12345服务热线反映情况。

新华社资料图

购买大件商品要注意这些事

番禺区市场部监管局提醒消费者,在购买大件耐用商品时,除了事前阅读商品介绍、消费者评价、售后服务政策等信息,还应注意以下三点:

1.尽量当面验货,全程拍摄取证。

收货时尽可能做到当面验货,一旦发现问题,立即拍照取证并拒收货物。如果确实因为各种原因不能当面验货的,建议在开箱时全程拍摄记录,以便保留相关证据,厘清各方责任。

2.购买运费险,避免相关纠纷。

在无运费险的情况,如买家因不喜欢、不合适等自身原因要求退换货的,需由买家承担退换货运费。鉴于大件商品的运费相对较高,因此建议选择可以赠送运费险的平台或商家,或买家主动购买运费险,避免因大件商品退换货而引发高额运费纠纷。

3.留意法定期限,及时反映问题。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三条第三款“经营者提供的机动车、计算机、电视机、电冰箱、空调器、洗衣机等耐用商品或者装饰装修等服务,消费者自接受商品或者服务之日起六个月内发现瑕疵、发生争议的,由经营者承担有关瑕疵的举证责任”的规定,一旦发现上述耐用商品出现质量问题,应第一时间向商家、平台反映,或向其所在地的政务便民热线投诉,以便能在规定期限内由商家承担相应举证责任。

文:番禺融媒记者麦裕玲 通讯员番市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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