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上海法治报报道:近日,上海徐汇警方处理了一起非机动车与机动车相撞的事故。民警在现场调查中遇到了一些波折,因为两个当事人竟然都喝醉了,都记不清事故发生时的情形。
事发当天晚上9点多,徐汇交警接到求助电话,三大队民警王警官立马赶赴现场,发现一名男子正坐在地上,右手抱着左肩,疑似骨折,旁边倒着一辆电瓶车,四周一切正常,地上无刹车痕迹。
(图片来源:新闻坊)
120救护车赶到现场救治,随后,民警询问该男子(宋某)事故的具体情况,但宋某称“不知道”。宋某口齿不清还伴随着浓烈的酒味呼出,民警随即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128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非机动车。
(图片来源:新闻坊)
民警初步判断是单车事故,但考虑到宋某醉酒神志不清,又仔细勘查了一遍事故现场,果不其然发现了蹊跷。
宋某的电瓶车车头有撞击现象,路边停放的一辆黑色私家车后排车门也有被撞击的痕迹。打开车门时,民警发现车内竟然有一名男子在睡觉,这意外的一幕让民警也有点摸不着头脑。
民警立即将情况向上汇报,通过查阅公共视频后发现这竟然是一起“开门杀”事故。原本黑色轿车正常停放在喜泰北路临停点,后排车门被打开,但无人下车,电动自行车纷纷绕车门而走。
但是,醉酒驾驶电瓶车的当事人没有及时注意到前方异常,直接撞到车门后摔倒在地,同时由于反作用力,车门被撞击后自行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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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分钟后,车内男子清醒了一些,当民警问及事发经过时,他也表示“不知道”。
原来,黑色车辆只见“开门”不见人影的原因,竟也是酒精在“作祟”。车主陈某在外聚餐,几两白酒下肚后找了个代驾,让其驾驶车辆至该临停点。停好车辆后代驾随即离开,但陈某因喝多了便躺在后排睡起觉来,为了透气他打开了车门,才有了这次“开门杀”。
徐汇交警支队事故科认为,双方负此次事故同等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宋某因“醉酒驾驶非机动车”被处罚款50元,陈某因“开门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被处罚款50元。
极目新闻综合上海法治报、新闻坊、徐汇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