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安全警示周报丨第50期】道路行驶须礼让,观察瞭望再通行


典型交通案例


案例一

观察不当酿事故

近日,党某驾驶一辆重型自卸半挂车行驶至白银市平川区王矿专线二号井十字路口时未减速瞭望,与由宋某驾驶的小型轿车发生碰撞,导致小车驾驶人宋某受伤、两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交警提示:请广大驾驶员在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的十字路口时,注意观察周围车辆,减速慢行。


案例二

横穿马路酿事故

近日,陈某驾驶小型轿车沿卓尼县柳林镇绍藏路由东向西行驶至路口处,将横过道路的行人魏某碰撞倒地,造成行人魏某受伤、车辆轻微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

交警提示:请广大驾驶员在城市道路行驶时,时刻保持注意力高度集中,注意观察路面情况。同时,行人及非机动车要遵守交通规则,请勿在没有人行横道线的道路上横穿马路。



案例三

超载失控酿事故  

近日,柴某驾驶超过核定载重量的重型自卸货车沿永头公路行驶时,遇同向前方赵某驾的自卸货车左转弯,柴某采取制动措施不及,致使两车相撞,造成柴某某受伤,居民宅院、树木、道路及两车损坏的交通事故。

交警提示:重型载货汽车自身盲区多,惯性大,超载行驶还会影响到车辆行驶性能,如遇突发情况极易制动不及,发生严重事故。请广大驾驶员自觉做到不超载、不超速,安全驾驶。

案例四

转向不当酿事故  

近日,王某驾驶小型轿车沿水盘公路行驶至庄浪县南坪镇高庄村弯道路段右转弯时,与相对方向史某驾驶的小型普通客车发生碰撞,造成两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交警提示:在盘山公路或山区小路行驶时,如前方视线受阻,出现视野盲区,请停车瞭望确保安全后通行,切忌弯道超车、逆向行驶。


知识链接



















十字路口东南西北四面都有来车,产生各种交叉的情况。特别是在没有交通信号灯的十字路口,通常是事故易发路段。那么,在该路口时如何通过呢?

一、右侧车辆优先

在无交通信号控制的十字路口,前进方向的右侧车辆拥有优先路权,需要让右侧车辆优先行驶,即棕色车要让白车先行。

二、右转让直行

在无交通信号控制的十字路口,右转的车辆需让直行的车辆优先通行,即棕色车要让白车先行。

三、右转让左转

在无交通信号控制的十字路口,右转的车辆需让左转的车辆优先通行,即棕色车要让白车先行。

四、左转让直行

在无交通信号控制的十字路口,左转的车辆需让直行的车辆优先通行,即棕色车要让白车先行

五、让行标志须让行

有让行标志的路口,需让行标志的一方让行,即白车要让棕色车先行。

文明驾驶“礼让三先”

先慢、先让、先停




















发布:甘肃省公安厅政治部宣传处

编辑:小福 昕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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