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案子连着大民生
关系着群众的切身利益
柳州公安以民意引领警务
紧盯发生在群众身边的民生小案
聚力“破小案”,守护大平安
近期
柳州公安机关启动
打击整治“两电”违法犯罪“二号行动”
通过清查“两电”经营销售市场及相关行业场所
查缉路面非法违规车辆
侦破一批“两电”案件,打掉一批犯罪团伙
惩处一批违法犯罪人员,破获一批全链条案件
坚决遏制柳州市“两电”警情高发势头
多家媒体随警作战
11月4日下午,柳州交警、鱼峰分局以及鱼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开展打击整治“两电”2号行动之源头清查联合统一行动,并邀请《柳州日报社》《南国今报》《新播报》《法制柳州》4家媒体随警作战,对电动自行车商家销售点开展突击检查,从源头上消除交通安全隐患。联合清查队伍兵分4路,对位于鱼峰区的8家电动自行车门店开展集中清查整治。
情况1
在屏山大道43号丰华大厦一家可提供包办上牌的电动车商铺,民警在店内清查中发现,该店存有一批轻便摩托车的《车辆一致性证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以下简称“两证”),而这些“两证”对应的轻便摩托车均已售出;同时民警还在现场发现了一批涉嫌伪造的合格证。
值得一说的是,按照正常销售途径,消费者购买轻便摩托车后,应持有《车辆一致性证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到车管所办理轻便摩托车车牌后才可上路。但如果商户在包办上牌销售过程中,没有将上述“两证”给到消费者或者是收回“两证”,就很有可能拿着一张涉嫌伪造的电动车合格证去忽悠消费者,使用套牌或假证进行销售。
而消费者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购买了这些套牌或用假证的“电动车”,上路后被交警部门拦截检查时,因不能出具合法“两证”,交警部门将对车辆予以暂扣;其次,驾驶这样的“电动车”在发生交通事故时,交警在定责时也要按照轻便摩托车的相关法规条款进行处理。
情况2
在突击检查红锋路沿街的电动车商铺时,民警对停放在路边的电动自行车也进行了排查。其中,一辆粉白拼色的电动自行车引起了民警的注意。
通过核查,该车的车牌系2012年办理登记的旧版电动车号牌,而该号牌在车管所登记的信息显示是一辆灰色的“尼佳”牌电动自行车,与实际上挂着号牌的这辆粉白拼色的“本铃”牌电动自行车,无论是外观还是车架号均不相符。因该车涉嫌使用他人车辆号牌,被民警依法暂扣,等待进一步的核查;若经核实该车系套牌,车主将依法被处以200元罚款。
与此同时,柳州交警还组织警力对过往的电动自行车进行检查,逐一对每一个车号牌进行查证,合法的车辆继续放行,不合法的车辆依法处罚。对无牌无证、有明显改装换漆、无合法来源证明等车辆进行核查,一旦发现涉嫌被盗窃的电动自行车,鱼峰分局民警依法进行处理,最大程度地减少无合法手续的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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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本次清查行动共出动警力50余人,检查发现商家涉嫌伪造产品合格证17套;现场收缴假牌套牌27副,现场处罚假牌套牌16起,查扣两轮电动车10辆,对涉嫌违法的一处电动自行车登记服务站立即暂停授权,将涉嫌伪造合格证的嫌疑人张某移交鱼峰分局做进一步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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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公安将坚持
“案件防得住、市场管得住、路上堵得住、嫌疑人抓得住”的工作目标
重拳打击整治“两电”违法犯罪
以公安机关的“辛苦指数”
换取社会的“平安指数”和人民群众的“幸福指数”
来源丨柳州警方
编辑丨罗方荣
审核丨陈尚满 韦凤冰
终审丨范武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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