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塔县民政局:让困难群众的冬天“暖”起来

为全力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金塔县民政局紧紧围绕民生保障工作任务,认真落实各项惠民政策,及时足额发放各类惠民资金,为困难群众保驾护航,为脱贫攻坚工作助力助威,确保困难群众温暖过冬。

组织基层力量开展排查走访,结合动态监测信息、部门推送信息和主动发现机制,全面了解、掌握辖区内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状况,及时了解困难群众过冬情况,对摸排出的困难群众,及时给予相应的救助。截至目前,新增城乡低保467户792人、特困供养对象34户40人。及时足额为全县2412户3994名城乡低保对象发放资金1900余万元,为491户510名特困供养对象发放供养资金500余万元。

有效落实急难临时救助政策、及时受理受疫情影响人员救助申请,对因遭遇火灾、患重大疾病、因教育支出负担重等情况,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群众及时进行救助。对排查出的灵活就业人员、失业人员、未就业毕业大学生、下岗职工、困难企业职工等可能因疫情导致基本生活出现较大困难的家庭和个人,做到凡困必帮、有难必救。截至目前,为1395户2908名困难群众发放临时救助资金370余万元。

按照农村分散供养对象每户1.5吨、农村一类低保对象1吨燃煤的标准,为600多户农村分散特困对象和一类低保对象发放了1000余吨价值100余万元的燃煤;按照每户不超过30㎡标准,为1300余户城市分散特困供养对象、城市低保对象发放取暖补贴90余万元。及时化解了困难群众燃“煤”之急,让困难群众身暖心更暖。

 为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水平不因物价上涨而降低,及时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按照城市每人每月30元,农村每人每月20元的价格临时补贴标准,为3180户5046名城乡低保、特困供养对象以及低保边缘家庭共发放价格临时补贴10余万元,有效地缓解了物价上涨对困难群众生活造成的影响,保障了低收入群体生活不因物价上涨而降低。(曹玉林)

发表评论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
   
验证码:

相关文章

推荐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