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安某某因诈骗罪
被平罗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处
有期徒刑
四年六个月
为深入贯彻落实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会议精神,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守护好老百姓的“钱袋子”,自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平罗县公安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紧盯线索摸排,突出精准打击,强化破案攻坚,全力追赃挽损,抓获犯罪嫌疑人1人,破获案件11起,挽回受害群众全部经济损失共计21万元。
今年5月底,平罗县公安局先后接到贺某等11名老年人报案称,2020年7月至2021年6月期间,平罗县一男子安某某通过微信群发信息、朋友圈广告等途径发布办理平罗县城关镇廉租房广告,11名被害人先后各向安某某支付2万元费用用于办理廉租房,后均发现自己被骗。
案发后,县局党委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办案民警开展调查取证工作,县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先后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对专案侦办提出具体要求。
经查,犯罪嫌疑人安某某(男)在没有能力办理廉租房的情况下,虚构其可以办理平罗县城关镇廉租房的事实,通过网络发布办理廉租房的信息,骗取贺某等11名老年人共计21万元养老钱用于个人日常花销。
今年7月,平罗县公安局先后协调公检法召开联席会议3次研究案情,后经多方积极协调,办案民警远赴山西省对犯罪嫌疑人安某某远程提审,在确凿的证据面前,犯罪嫌疑人安某某对其实施诈骗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9月28日,被告人安某某因犯诈骗罪被平罗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被骗资金已全部追回并发还被骗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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