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一体化,以文旅为代表的文化及相关产业发挥着“先行军”作用。为落实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战略和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根据《〈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江苏实施方案》,江苏日前印发《推进长三角文化产业一体化发展江苏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并提出,到2025年江苏文化产业增加值对长三角区域贡献率超过40%,虹桥—昆山—相城文化创意设计走廊基本建成,上海—南通跨江融合文化产业试验区、环太湖文化科技创新圈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国家文化大数据华东区域中心作用充分凸显,推动共建2个千亿级跨区域文化产业集群。
与此同时,为加速实现目标,《方案》明确了加快构建一体化市场体系等“四个一体化”和共建跨区域产业合作园区、共同建设数字文化产业新高地、发挥赛展平台作用等多项重点任务。
扬州市运河三湾公园 齐立广 摄 视觉江苏网供图
一体化区域共建:
增强中心带动效应
作为江南文化核心区的长三角地区,深化省际合作交流,引导无锡、常州等城市主动承接上海辐射溢出效应,才能更好地推动区域内文化产业协调发展。
《方案》要求,加快推进G60科创走廊、沿沪宁产业创新带、宁杭生态经济带、南京都市圈文化产业建设,构建重大项目共商共建机制。依托虹桥国际开放枢纽北向拓展带(虹桥—长宁—嘉定—昆山—太仓—相城—苏州工业园区)建设,积极发展面向国际的总部经济和枢纽经济。推动嘉定—昆山—太仓、江宁—博望、浦口—南谯等省际毗邻区域开展深度合作,以及支持吴江立足长三角绿色生态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建设,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
在加强省内统筹协调的基础上,共建跨区域产业合作园区。加强沪苏大丰产业联动集聚区建设,积极承接上海文化产业升级转移,打造“飞地经济”样板。会同沪浙皖加快推进文化产业赋能中新苏滁、中新嘉善、上海市北高新(南通)科技城等省际合作产业园建设,推动形成产业深度对接、集群发展新模式。支持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等跨江融合发展试验区文化产业培育,打造推进长三角产业链、创新链一体化的重要载体。
一体化产业升级:
共同打造数字长三角
“凡益之道,与时偕行”,数字赋能,是当下激活文产细胞的动力来源。为此,《方案》将长三角一体化产业升级的“棋眼”落在共同打造数字长三角创新高地的具体实践上——
加强南京、无锡、常州、苏州高新区和江苏有线等基地建设,打造全国文化科技原始创新策源地。共同推动长三角国家技术创新中心等新型研发机构建设。打造国家文化重点实验室,推动共建文化产业创新平台。建好国家文化大数据华东区域中心,完善文化专网建设。加快推进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数字云平台等数字文化载体建设,探索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共享。深入推进IPv6规模部署,打造下一代互联网产业生态。积极参与全国一体化算力网络长三角国家枢纽节点建设,加快培育区域文化数据要素市场。
一体化市场体系:
打造贸易市场新引擎
到2025年,江苏文化产业增加值对长三角区域贡献率超过40%,这就需要用好区域协作的畅通之源,更深拓展一体化深层空间,才能丰盈高质量发展动力之源,更好彰显长三角文化产业发展的信心和底气。
《方案》提出,探索建立跨区域文化产业转移机制、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机制、园区共建共享机制、税收征管协调机制、利益争端处理机制,落实长三角区域税收通办事项跨省市办理机制。深入推进文化产业市场标准体系建设,推动共建长三角区域文化产业市场标准化联合组织。
加强要素市场建设。畅通长三角区域物流人流。发挥大运河文化旅游发展基金作用,协同谋划推进长三角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资金(基金)。推动建立三省一市对文化企业联合授信机制,提升金融服务“同城化”水平,推动区域文化金融服务中心建设。推动建立文化资产评估体系和文化产权交易体系,加强江苏省文交所与沪浙皖文交所合作,建设长三角文化产权交易共同市场。
提升文化消费水平。打造数字景区、数字商场、数字酒店等文化消费示范项目。共同打造环太湖生态文化旅游、沿海旅游新干线等精品旅游线路。鼓励因地制宜举办文化消费季等活动,支持各地创建国家级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推动实现长三角区域文化消费一卡通、公共文化服务一网通、公共文化联展一站通,持续释放文旅消费潜力。
一体化载体支撑:
发挥赛展平台和行业组织作用
发展文化产业,不囿于一域,亦不囿于一行,各条战线、各个区域融会贯通,才能催化精彩、聚力突破。为此《方案》要求,发挥赛展平台作用。提升长三角国际文化产业博览会品牌效应,继续发布《长三角文化产业发展蓝皮书》。持续扩大大运河文化旅游博览会、世界运河城市论坛等影响力。高质量办好“紫金奖”文化创意设计大赛。支持中国(南京)文化和科技融合成果展览交易会打造国家级文化展会,做强苏州创博会、长三角高新视听博览会等特色品牌活动。扩大紫金文化产业沙龙、文化产业投融资对接会等活动影响力。
加强行业组织建设。发挥南京大学长三角文化产业发展研究院、紫金文创研究院、紫金文化科技融合创新研究院等智库平台作用,进一步加强研究机构间成果交流。发挥文化产业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组织行业自律、交流协作、维护权益等作用。加强长三角广电网络数字经济联盟、长三角文化和旅游联盟、长三角文化产业投资联盟、长三角企业家联盟、长三角研究型大学联盟等组织交流合作,推动组建促进长三角文化产业一体化发展联盟组织。
江南时报记者 毛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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