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警故事】暖心,这只鸟真不一般!


近日,山丹县公安局清泉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在某小区内发现一只野生鸟类,需要救助。

民警到达现场后,只见一只类似野鸡的动物在小区人行道路旁静卧。经观察,发现其精神状态良好且身体无任何损伤,具备野外生存能力。


民警与有关部门工作人员联系鉴定该鸟系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七彩山鸡。之后在适宜地带将其放回大自然。

野生动物是大自然生物链条中不可缺少的一环。如遇到受伤、受困的野生动物,不要自行处理或进行非法售卖,应及时送交公安机关或野生动物保护部门。同时呼吁广大市民自觉参与到保护野生动物的行动中来,共同营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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