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昌平昌平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刘某某不服区农业农村局政府信息公开答复、区政府行政复议决定案。
区司法局作为区政府委托代理人,与区农业农村局通过互联网庭审系统出庭应诉,我区部分委办局分管法治工作负责人观摩庭审。
庭审过程中,法庭主要围绕区政府作出的复议决定合法性以及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告知书的依据、过程和程序等进行了审查,并就焦点问题进行质证和辩论。
据了解,自国务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以来,我区严格遵循公正、公开、合法、便民的原则,积极探索和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不断深化信息公开工作,公民的知情权进一步得到保障。
副区长郭清尧作为区政府行政机关负责人,线上出庭应诉。
图文/段宏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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