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报!成都荣获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称号

今日,从成都市市场监管局传来好消息,经报请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批准,国务院食品安全办正式命名29个城市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成都市名列其中。

记者了解到,国务院食品安全办自2014年7月,部署启动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活动,目的是通过创建活动,进一步调动地方党委、政府积极性,提升食品安全全过程监管能力,推动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通过示范引领,带动更多地区乃至全国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不断提高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满意度。

成都市作为“世界美食之都”,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维护全市人民“舌尖上的安全”作为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的根本目的,致力推进制度创新、扎实加强重点监管、着力提高智慧监管水平、有效提升两法衔接效能、持续加强检测能力建设,形成包含信用监管、智慧监管、产地准入和市场准出、行刑衔接、科技创新、高质量发展、社会共治等7个“成都经验”,全市食品安全工作整体水平持续提升,市民的食品安全满意度和获得感不断升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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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谁创建?

答: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是由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统一部署,国务院食品安全办组织实施的创建活动。目前已部署5批179个城市参与创建,第一、二批共29个城市评价验收并命名。

谁来评?

答:由国务院食品安全办组织评价验收,参与评审的群体包括媒体记者、专家学者、消费者代表、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省级初评、第三方机构与社会团体等。

怎么评?

答:主要分为城市自评、省级初评、国家验收、命名授牌和三年复审几个步骤。会通过明察暗访、资料审核、满意度调查、集中答辩和社会公示等方式进行审核评选。

评什么?

答:根据《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评价细则》综合评价创建城市食品安全工作水平和安全状况等。包括基础工作、能力建设、生产经营状况、食品安全状况、示范引领和否决等6个板块42项评价要点。

成效如何?

答:通过创建,有29个城市(区)不断夯实食品安全工作基础,压实食品安全各方责任,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本地区食品安全状况总体平稳向好,社会认可、群众满意,最终通过国家评价验收,获得“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称号。

数据显示,监管人员专业化比例达83.6%,食品保障经费增长41%,群众食品安全满意度平均达86.9%,较创建前上升10个百分点,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合格率全部高于98%。

成都日报锦观新闻 记者 王静宇 责任编辑 何齐铁 实习编辑 卢娅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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