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无理由退(换)货!西安市市监局发布倡议书


无理由退(换)货公开承诺倡议书


西安市广大经营者:

为进一步提升消费环境,激发消费市场活力和潜力,提振人民群众消费信心,促进我市经济持续恢复,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起“无理由退(换)货公开承诺”活动,向全市经营者发出如下倡议:


一、主动承诺,展示良好形象

秉承“承诺是责任、承诺是形象、承诺是口碑、承诺是鞭策”的理念,根据企业性质、经营规模、商业模式和经营条件,在企业官网、公众号、媒体、实体店显著位置等发布公开承诺书,并向消费者广泛宣传。


二、积极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开承诺的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公示无理由退(换)货公开承诺的范围(包括门店、品牌、商品品种等)、退货时限(最低不少于7天)、退货条件(遵循自愿、公平、友善原则)、退货流程,向消费者推送或宣传的承诺内容要尽量详尽,避免引起不必要的误解和纠纷。公开承诺应自觉接受消费者和行业监管部门的监督。


三、诚信守诺,实现共享共赢

坚持“共建、共享、共赢”的原则,把诚信守诺贯穿到经营活动的全过程。从售后服务、投诉处理、门店管理等各个环节,履行诚信经营义务,信守无理由退(换)货承诺;对因不可抗力或其他原因需要更改承诺的,应及时履行告知义务。


希望全市广大经营者特别是放心消费示范单位踊跃参加,把这项活动作为展示企业形象、宣传企业文化、履行社会责任的机遇和挑战,为全市消费环境、营商环境的不断优化贡献力量。

(来源:西安市场监管 责编:李佳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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