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落实“扫码验码”防疫措施,菏泽一区8家经营场所被处罚!

近日

定陶区八家经营场所

因未按要求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被处罚

 现将有关案例通报如下


案例一:11月7日,在督导检查中发现,天中街道范蠡商场内某台球厅负责人未按规定落实查验“场所码”、行程卡、健康码和测量体温等疫情防控措施,造成疫情传播风险。目前,负责人因不执行紧急状态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被公安机关予以行政处罚,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整改。

案例二:11月7日,在督导检查中发现,天中街道范蠡商场内某衣服店负责人未按规定落实查验“场所码”、行程卡、健康码和测量体温等疫情防控措施,造成疫情传播风险。目前,负责人因不执行紧急状态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被公安机关予以行政处罚,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整改。

案例三:11月7日,在督导检查中发现,天中街道范蠡商场内某衣服店负责人未按规定落实查验“场所码”、行程卡、健康码和测量体温等疫情防控措施,造成疫情传播风险。目前,负责人因不执行紧急状态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被公安机关予以行政处罚,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整改。

案例四:11月7日,在督导检查中发现,天中街道范蠡商场内某衣服店负责人未按规定落实查验“场所码”、行程卡、健康码和测量体温等疫情防控措施,造成疫情传播风险。目前,负责人因不执行紧急状态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被公安机关予以行政处罚,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整改。

案例五:11月7日,在督导检查中发现,滨河街道崇文路某便利店负责人未按规定落实查验“场所码”、行程卡、健康码和测量体温等疫情防控措施,造成疫情传播风险。目前,负责人因不执行紧急状态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被公安机关予以行政处罚,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整改。

案例六:11月7日,在督导检查中发现,滨河街道崇文路某奶茶店负责人未按规定落实查验“场所码”、行程卡、健康码和测量体温等疫情防控措施,造成疫情传播风险。目前,负责人因不执行紧急状态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被公安机关予以行政处罚,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整改。

案例七:11月7日,在督导检查中发现,滨河街道崇文路某眼镜店负责人未按规定落实查验“场所码”、行程卡、健康码和测量体温等疫情防控措施,造成疫情传播风险。目前,负责人因不执行紧急状态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被公安机关予以行政处罚,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整改。

案例八:11月7日,在督导检查中发现,滨河街道环湖路某汉堡店负责人未按规定落实查验“场所码”、行程卡、健康码和测量体温等疫情防控措施,造成疫情传播风险。目前,负责人因不执行紧急状态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被公安机关予以行政处罚,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整改。


来源 | 中国定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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