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林金彦)一年一度的“双11”即将到来,11月4日,聊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聊城市消费者协会发布“双11”消费提示,广大消费者要理性购物,科学消费。
“双11”期间,商家各种各样的促销和打折活动层出不穷。消费者要按需购物,理性参与各种打折、促销活动,从信誉度、成交记录、评价详情等多方面对卖家信誉进行评估,对于甩卖、清仓、最低价等优惠打折的商品,要对比平时的销售价格,警惕价格陷阱;参与预售活动要重点关注支付和退款规则;参加拼团购物前应仔细查看商品介绍、发货时间、退换货服务等信息,尤其是大件商品、贵重商品,建议多比较,选择口碑较好的平台。
消费者要选择正规平台,谨慎预付定金。网购时,应选择具有一定规模且信誉良好的电商平台,从信誉度、成交记录、评价详情等多方面对网店进行评估,做到货比三家,防范刷单炒信。“双11”预售期间,不少商家通过预付定金等方式售卖商品,消费者要注意“定金”不等同于“订金”,一般情况下,预付的定金是不可以退的。建议消费者慎重交“定金”,详细了解“定金”使用规则,做到三思而后行。网购支付时,消费者要通过平台提供的正规支付渠道和正规流程购买,绝对不要轻信卖家提供的第三方支付链接或二维码。
消费者要保留购物凭证,积极依法维权。消费者在网上购物时应及时保留好相关原始记录,如该产品页面宣传、直播时的广告宣传、商家承诺内容截图、聊天记录、购买记录、支付凭证、物流信息等,防止商家删除相关信息后难以恢复,给后期消费维权带来难度。同时,消费者在发现商品质量不合格或与宣传不相符等问题时,应及时与商家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首先向平台客服反馈,交涉不成,可拨打市民热线12345或12315维权热线进行投诉举报,或者通过诉讼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此外,消费者也要注意“双11”期间交易量激增可能导致商家备货不足,为避免退货损失运费,消费者可选择自带运费险的商品或在下单时购买运费险,也可提前与商家明确发货时间,对于食品类、易腐易坏类商品,最好提前选购,避开物流高峰。在疫情防控期间,消费者应尽量采取无接触收取快递的方式,注意自我防护,对快递外包装进行消杀,做到外包装不入家门,及时洗手减少感染风险。
来源:聊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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