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1月3日14时31分许,在禹州市禹王大道邢寨路段执勤的民警发现一辆白色小型普通客车前车牌被一件反光背心遮挡住,当即拦停了该车。
经过检查,民警发现该车车牌号为豫KR***8,驾驶员为杨某。经过询问,杨某说自己今天开车到市区时忘记摘掉挡牌的反光背心,当民警告知杨某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属于违法行为要被依法处罚时,杨某又说挡牌的反光背心是自己行驶途中不小心挂上的。
杨某的狡辩在事实面前显得苍白无力,民警对杨某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向杨某讲解相关的交通法规,通过实际案例向杨某讲明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的危害,规劝杨某以后要遵守法规,安全出行。
最后,民警对杨某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依法作出驾驶证记9分、罚款200元的处罚。(通讯员:张汇涛 孙建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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