倾情守护碧水长流

莆田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推进水资源管理保护工作——

倾情守护碧水长流

图为莆田人民的“大水缸”东圳水库。全媒体记者 陈斌 摄

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实地检查。周凌瀚 刘朝刚 摄


为助力我市水资源管理保护工作,近日,莆田市人大常委会组成执法检查组,对全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及《福建省水资源条例》(以下简称“一法一条例”)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健全机制促落实

10月20日,城厢区在木兰溪畔的华亭镇园头村举行木兰溪巡河护河志愿者服务活动启动仪式,现场向5支巡河志愿者队伍授旗。志愿者们积极行动起来,投身到巡河志愿服务中去。

近年来,城厢区扎实落实河湖长制,水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小流域考核断面水质达标比例为100%,成为我市在改善水生态中持续作为的一个缩影。

看变化,看进度,看成效。此次,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深入县区,采取现场察看、查阅文件、座谈研讨等形式,重点围绕河长履职、木兰溪治理、水质提升、水资源保护等内容开展检查,认为我市能够采取多种措施,着力推动“一法一条例”的贯彻实施。

检查组指出,我市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严格水资源管理。全面推行河湖长制,构建市、县、乡三级河长责任体系,创新河长职责“三图+三统+三单”,坚持以河长日为抓手,常态巡河履职,一线过问涉河项目进展情况,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水资源保护和管理机制,全面提升水资源管理现代化水平。将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结果作为党政领导综合考核评价依据,并纳入政府绩效考评内容;将水资源保护管理纳入地方党政领导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和生态环境损坏责任追究的重要内容,实行年度考核或离任审计。将河湖长制工作纳入创建文明单位的内容。市河长办开展“一周一巡河”工作,就发现的突出问题,督促有关部门立行立改,推进木兰溪流域“清四乱”整改到位。

此外,我市以“世界水日”“中国水周”为契机,通过报纸、电视、网络等渠道集中宣传报道,向群众广泛发放宣传资料,宣讲水知识、解答水问题,与高校合作举办“水法进校园”宣传活动,营造浓厚宣传氛围,不断提高“一法一条例”的知晓率,增强公众的法律意识。

协力共护水资源

连日来,位于涵江区的百威雪津啤酒有限公司,生产线运转繁忙。

啤酒生产企业是用水大户,近年来,百威雪津啤酒有限公司深耕节水减排领域,建立包装水中心,把包装洗瓶喷淋水进行回收处理,每天可节水450吨,年节约用水14万吨。此外,该公司引进水处理设备自动控制系统,实行分级供水,每天回收利用约500吨,占水处理站自耗水90%以上。建立CIP分段回收系统,将蒸汽冷凝水100%回收至锅炉。建立中水深度处理系统,将处理合格的中水进行深度处理后,供与啤酒没有接触的设备使用。该企业被工信部等四部委联合认定为2020年重点用水企业水效领跑者,为我省唯一入选企业。

据统计,2021年,我市万元GDP用水量为42立方米、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为15立方米,较2017年分别下降25%和57%,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从2017年的0.551提高到2021年的0.568。

检查组发现,我市因地制宜制定办法,水资源利用效果提升。科学编制水资源规划,我市出台多个政策文件,发挥用水总量、用水效率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的刚性约束作用,基本实现有关控制指标市县乡三级全覆盖,并加强计划用水管理,加强重点监管取水口的取水管控,落实用水统计调查制度。今年我市主要流域省控及以上断面水质优良比例达90%,Ⅱ类水质比例保持稳定,6个国考断面水质均达到考核要求。

同时,我市坚持水生态修复与水污染防治齐抓共管。坚持“防洪保安、生态治理、景观休闲”三位一体治河理念,实施清淤疏浚、水系连通、生态护岸、植物缓冲带建设等治理措施,以生态方式改良河床、修复河岸、修复河滩、保护水质,持续推进河道生态治理。

为保障河道生态基流,全市计划完成99座小水电站生态下泄流量核定。全面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取缔入河排污口,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100%。进一步提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能力,完成闽中等7座污水处理厂一级A提标改造,新增城乡污水处理量11万吨/日;累计投入资金超33亿元实施全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新建农村生活污水收集管网超4500公里。

靶向施策抓提升

“城区部分供水管网老旧、漏失率高,污水处理设施管网不配套,雨污未分流。工业、高耗水服务业及有关公共机构仍在使用落后、耗水量高设备、产品。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尚存在部分居民外迁问题未解决……”检查组在实地走访调查中,同样发现了一些问题。

“我市属于水资源紧张区。”检查组立足深入了解的情况,广泛听取意见建议,综合考虑实际,对我市进一步贯彻落实“一法一条例”提出意见建议。

普法宣传力度需要加大。检查组认为,要落实普法宣传责任,宣传范围逐步从城区向乡镇辐射,切实增强一线执法人员、企业负责人等重点人群节水意识、水忧患意识和水法治观念,为“一法一条例”营造良好执法环境。坚持“开门治水”,发动各界力量推进河湖长制工作,打造“全民共治”新格局。

在优化水资源配置方面,应强化防治地下水超采的责任,尽快完成地下水禁采区、限采区范围划定及方案编制;加强水库水源工程、引调水工程与饮水工程的配套衔接,加快推进重要农产品主产区、重点生态功能区等区域供水工程建设。在加强水环境保护方面,要依照法定职责、限于法定范围、遵守法定程序,开展各项执法工作,结合生态护岸,融治山、治水为一体遏制水土流失,促进植被恢复,增强生态系统稳定性、改善水生态环境。稳步推进执法检查,强化执法意识,提升执法能力,充实执法队伍。

近年来,我市以项目为抓手,持续实施一批水利工程。下一步,我市将严抓工程建设质量,积极推动木兰溪下游水生态修复和治理工程全面动工,按序时推进相关子项目。完善流域防洪工程体系,全力推进木兰溪防洪工程白塘段、仙度段建设,全速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建设。

我市在推行河湖长制、保护水环境方面成效凸显。检查组认为,以河湖长制为牵引,全面落实“三图”,制作全市河湖流域图、污染源图、施工图,集聚河长巡河、问题上报处理、水质监测等要素数据,合成一张电子地图,开展“挂图式”监督。同时,建立“警务+司法+监委”多元监督平台,结合河长日、双河长、民间河长、企业河长等机制,形成多元参与护水格局。坚持问题导向,以三级人大代表联合监督促进河湖长制工作为抓手,按照“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协调有序、务实高效”的原则,在明确职责分工的基础上,加强横向联动,齐抓共管、共商共享,形成长效化的管护合力,有效破解河湖生态治理难题,维护“河畅、水清、岸绿、景美、人和”的荔林水乡风貌。(全媒体记者 周凌瀚 通讯员 刘朝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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