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线微观丨漯河交警:高速入口加塞、倒车,事故就在一瞬间!


交通事故猛于虎,生命安全大过天

为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漯河交警

将近期典型交通事故案例曝光

希望每一位交通参与者

引以为戒,提高警惕

案例一

加塞酿事故

2022年11月9日,漯河交警南洛高速公路执勤大队民警接到报警,称在宁洛高速公路漯河西收费站外广场,一辆轿车与一辆重型罐车发生刮擦。

经查,事故发生前广场车辆较多,轿车驾驶人感觉自己车道通行较慢,左侧车道刚好有个空隙,于是向左加速强行变道,结果导致两车刮擦在一起,所幸当时车速不快,无人员受伤。

漯河交警南洛高速公路执勤大队民警根据相关法律认定,轿车驾驶员驾驶机动车变更车道影响相关车道内行驶的机动车正常行驶,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并对其违法行为依法处200元罚款、驾驶证记3分。

案例二

倒车未观察

11月9日,宁洛高速公路漯河西收费站一辆大货车因收费通道故障倒车,未能确保后方安全与后方一辆轿车相撞。

轿车司机称:他驾车进入漯河西收费站时,不知道什么原因,大货车突然间就向后方快速地倒起了车。当他发现这一突发情况时,就连忙按喇叭提醒货车司机,但已经来不及了,货车径直地撞到了自己车辆的引擎盖上。大货车司机表示,收费员让倒车重新过地磅,因疏忽没有看后视镜。

根据相关法律认定:货车驾驶人倒车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机动车倒车时,应当查明车后情况,确认安全后倒车,应负事故全部责任。

案例三

转角遇事故

2022年11月7日,漯河交警示范区大队接110指令称:中山路宋寨村路口处,一辆轿车与一辆电动车发生碰撞,电动车驾驶员受伤,经了解,翟某驾驶豫L2***7小型轿车沿中山路由南向北行驶至宋寨北街路口右转时与由北向南逆行的付某发生碰撞,造成双方车损及付某受伤的交通事故,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交警温馨提示

坚决抵制各类交通陋习

不闯红灯、不抢黄灯

不加塞、勤观察

斑马线前注意礼让

驾乘人员自觉系好安全带

戴安全头盔

内容来源:漯河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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