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人民检察院举行“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新闻发布会

11月11日,保山市人民检察院举行“公益诉讼守护美好”新闻发布会,就《关于加强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实施三年来检察公益诉讼开展工作情况和取得的成效进行发布,并回答记者提问。

据介绍,省人大《决定》实施三年来,保山市检察机关在保山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人大的监督支持、以及相关职能部门协作配合下,聚焦人民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问题,以维护公益为目标,以专项监督为抓手,依法积极稳妥探索《决定》授权的相关领域公益诉讼工作。三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共立办公益诉讼案件 679 件,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569件,检察建议完成整改率为 99.30%;发出民事公益诉讼公告 47 件,提起民事公益诉讼 36件,移送行政机关开展生态损害赔偿磋商4件,提起行政公益诉讼 4 件。通过公益诉讼,一批受到损害的公共利益得到保护和修复,公益诉讼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三年来,保山市检察机关积极践行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围绕市委生态文明建设目标,重点关注破坏山水林田湖草沙等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突出问题,共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的公益诉讼案件 306件,起诉38 件,积极助力生态文明建设。

三年来,保山市检察机关聚焦校园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畜禽屠宰检验检疫、散装白酒、直饮水安全、网络食品安全、抗(抑)菌制剂违法添加等群众关注度高的重点问题,加大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办理力度,立办公益诉讼案件 126件,全力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

三年来,全市检察机关紧紧围绕《决定》授权的相关领域,积极稳妥探索公益诉讼新领域,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新期待、新需求,共立办拓展新领域公益诉讼案件 227件,其中,涉及英烈保护24件、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50件、安全生产23 件、交通安全54件、消防安全5件、公民个人信息保护10件、未成年人保护7件、军人荣誉保障 2件、其他 53件,积极稳妥推进《决定》授权相关领域公益诉讼。

杨茜

编审:王灿

责任编辑:朱琳琳 施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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