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全面推广“粤居码”应用的通告
“粤居码”是在“粤治安”微信小程序内部署、面向在粤居住人员推出的个人服务二维码,是群众在粤居住生活的凭证。“粤居码”持码人通过本人手机可以“一键领码、扫码登记、持码查询、亮码服务”。为打造高质效的“码上生活”,江门市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粤居码”推广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近期,公安机关和社区(村居)工作人员将会到社区(村居)进行 “粤居码”宣传推广工作。希望广大人民群众主动通过“粤治安”微信小程序登记居住信息申领“粤居码”,房屋屋主或托管人应主动申报房屋及管理人信息(务必根据房屋现居住实际情况选择申报房屋的所属类型,如:租赁房屋、自住房屋、单位宿舍等)。
二、“粤居码”持码人属流动人口的,可享受“零材料,零跑腿”办理居住登记和居住证。通过个人亮码使用记录校验属真实居住的,在183天后对具备申领电子居住证条件的用户通过“粤居码”自动推送申领消息,本人完成领取后生成电子居住证。
三、公安机关前期已对商住小区(楼盘)、自建房、其他建筑物的标准地址进行了梳理核准。群众申报居住地址时,若出现无法搜索到居住地址的情况,可向辖区派出所反映。公安机关将统一按照核准后的标准地址,为群众办理车驾管、出入境、户政等业务。如群众发现其房屋地址与“粤居码”中使用的标准地址不一致的,应以公安机关规范的标准地址为准登记信息。
“粤居码”葵花码样式,可用微信扫码登录。
附件:“粤居码”领取操作指引
江门市公安局
2022年12月9日
“粤居码”领取操作指引
一、“粤居码”申领流程
1.打开“粤居码|粤治安”小程序微信搜索小程序“粤居码”或扫描葵花码,打开“粤居码|粤治安”小程序。
2.实名认证进入“粤居码|粤治安”小程序主页面后,点击“粤居码”图标,按照操作流程进行实名认证。
3.个人居住地址申报在主页面点击“个人地址”——“居住地址+新增”——“详细地址”(扫描地址二维码或输入地址)——“居住处所”(选择居住处所类别)——提交待系统后台审核后,按实际选择其中一个地址设为“常住地”,只有一条地址信息的默认为“常住地”。例:详细地址选择 “江门市+蓬江区+白沙街道”后,输入相关地址,选择建筑物、房号或室号;居住处所选择“租赁房租”或“自有住宅”等。
4.添加同住人点击“成员管理”中的“成员信息+新增成员”输入同住人员信息,为家人代领“粤居码”提醒:只能添加18岁以下和60岁以上的人员,其他年龄人员需自行申报。
完成申报经后台审批通过后,系统将显示采集的相关居住地址(可能一人有多条居住地址),请按实际选择其中一条设置为【设为常住地】。
此项工作为省公安厅在全省范围内全面推动的便民举措,可减免提交证明、“零材料,零跑腿”办理居住登记和居住证,一码多用,将来可享受图书馆、博物馆、医院等更多公共服务的便利,为持码人打造高质高效的码上生活。
二、申领“粤居码”注意事项
申办“粤居码”时需要使用标准地址,如在申报居住信息时发现房屋地址与“粤居码”中使用的标准地址不一致的,应积极向公安机关反馈,协助公安机关规范标准地址。若出现无法搜索居住地址的情况,请耐心等待,待标准地址入库后,再进行居住地址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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