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新闻网讯(记者 王身松 通讯员 刘娟 付蔷)为深入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助力文明典范城市创建。近期,针对车站南路铁南五街内有市民将生活垃圾及污水随意倾倒在道路雨污水管道内,济宁太白湖新区执法分局履行职能职责,依法对违规乱倾倒垃圾污水不文明行为进行了行政处罚。
12月8日,太白湖新区执法分局巡查车站南路铁南五街时,发现道路内的雨污水管道周边有生活垃圾及油污水倾倒痕迹,执法队员立即进行拍照取证,随即又调取了道路内执法监控,通过监控调查发现,有家餐饮小吃店在不同时间对雨污水管道进行随意倾倒生活垃圾及污水现象。在证据事实面前,当事人承认了自己的不文明行为,其违反了《山东省济宁市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第十七条,根据《《山东省济宁市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第三十条规定,将对违法行为人处以1000元行政处罚。
太白湖新区执法分局以创建文明典范城市为契机,通过不间断巡查、部门联动、严管重罚的监管方式重点治理城区内乱泼乱倒等违法行为。在此也呼吁广大市民,提高认识,自觉遵守城市管理相关法规,不要随意倾倒垃圾污水,维护良好的市容环境卫生,争做文明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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