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仁寿召开食品生产流通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培训会

近期,为进一步推动企业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眉山市仁寿县以现场会+视频会形式,组织全县生产流通环节A、B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C、D级企业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以及县市场监管局各片区所所长及副所长等人员,召开了食品生产流通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培训会。

会上,授课老师以新规下企业如何落实主体责任为主题对参会人员开展培训。一是对《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总局60号令)内容进行解读。强调企业要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责任制,企业要依法配备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等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明确生产经营者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建立食品安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确保能及时发现存在的食品安全风险并积极做出整改,提高企业食品安全风险防控能力,维护群众饮食健康。二是对《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总局60号令)重点内容解答。主要就新规中企业划分标准、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职责、风险防控清单、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等内容进行详细解读,确保企业能对新规中的内容进行明确掌握。

会议提出,我国食品安全现状处于稳中向好态势,但仍存在企业未依法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以及职责任务不清晰、安全管控不到位等情况,导致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要求食品生产流通企业要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依法配备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等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明确生产经营者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确保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职责清,任务明;通过食品安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及时发现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并立即采取防范措施,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史鉴轩)


发表评论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
   
验证码:

相关文章

推荐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