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东迁街道)作出首个镇街普通程序案件行政处罚

日前,南浔开发区(东迁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对一起违法超限运输的案件作出行政处罚,这是该街道“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工作以来,首个以东迁街道办事处名义作出行政处罚的普通程序案件。

家门口的村路老是被工程车辆压坏,影响村民出行,家住东迁街道马嘶村的张大爷对此很是上心,这事他不能坐视不理,便将该情况反映给了街道执法队。

当天上午,执法队员张凯伟在巡查中发现,一辆重型自卸货车满载渣土行驶在宝马线上,该车开得很慢,轮胎明显瘪了下去,根据以往经验判断,该车有违法超限运输嫌疑。拦停该车,执法队员引导该车至南浔超限运输检测站实施过磅称重。经称重,该车整车重达52.9吨,超限27.9吨,超限比例高达111%。

据悉,车辆超限容易破坏公路基础设施,影响道路畅通,危害他人行车安全和健康,极大破坏城市环境。对此,执法队员要求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对其进行了普法教育。依据《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一款和《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现场开具文书。

为更稳妥处置此类案件,当天,街道综合执法、交通等相关部门再次就此类事宜进行执法会商,最后决定对当事人行为进行立案查处。会商结束后,执法队员张凯伟感叹道:“自从行政处罚赋权事项正式赋权街道后,像这样涉及多部门的案件,当天会商当天立案,时间之短,在以前很难办到的。现在,各部门执法力量都下沉镇街,‘单一执法’变为‘综合执法’后,执法效率大大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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