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威海市大学生生活津贴受理审核工作开始啦


一、申报时间

11月28日启动,12月16日截止。

二、申报范围和条件

1博士后人员

2018年以来进入我市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分站)、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从事博士后项目研究的博士后人员,完成中期考核合格或期满考核合格出站的,可申领当年度12个月的生活津贴。

2博士、硕士研究生

2018年以来在我市创办企业,或到规定企业(指规模以上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千帆计划”入库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金融类企业,企业名单见附件1,下同),高校院所、教育卫生机构的科研、教育教学、医护专业技术岗位,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全职工作。其中,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5周岁,硕士研究生须为2018年及以后毕业,毕业3年内。首次申请要求社会保险费须缴费满1年,第二次申请要求社会保险费须累计缴费满2年,第三次申请要求社会保险费须累计缴费满3年(截止到2022年11月30日)。

3本科毕业生

2018年及以后毕业,毕业3年内,在我市创办企业或到规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全职工作。其中“双一流”本科毕业生到教育系统(含技工院校、体育学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首次申请要求社会保险费须缴费满1年,第二次申请要求社会保险费须累计缴费满2年,第三次申请要求社会保险费须累计缴费满3年(截止到2022年11月30日)。

4根据2020年疫情期间支持企业复工复产有关规定,2020年及以后首次来威就业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和本科毕业生,符合上述条件的,就业单位可放宽到所有企业。

三、津贴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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