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阿克塞县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围绕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目标,突出“融”的理念,强化“融”的举措,全力打造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升级版”,休戚与共、荣辱与共、生死与共、命运与共的共同体理念不断深化。
以政治引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加强和完善党对民族工作的全面领导,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依法管理、统战部门牵头协调、民族宗教部门履职尽责、各部门通力合作、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格局。充分发挥统一战线工作(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作用,健全完善情况沟通、信息共享、会商研判、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形成上下联动、部门协作、共同推进的强大合力。制定印发《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争创省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工作方案》《关于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景区”活动的实施方案》《阿克塞县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七进”活动实施方案》等文件,进一步健全完善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政策体系。
以宣传教育厚植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把全面推进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建设作为争创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的基础性工程。始终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纳入党员教育、干部教育、国民教育体系,推动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入脑入心,走深走实,通过开展民族宗教政策理论宣讲、举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培训班不断强化宣传教育;通过实施“民族团结广场”“民族团结主题公园”“民族团结一条街”等项目,开展“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民族团结进步大家讲”“民族团结一家亲”“主题党日+民族团结”等系列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在多彩阿克塞、阿克塞统战、阿克塞融媒体中心微信公众号等媒体设置民族团结专栏,强化氛围营造;深入实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工程和民族团结进步“七进”活动,命名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60个、示范家庭267户,不断激发各级各部门参与争创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强化示范引领。目前,全县累计荣获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1个、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社区1个,省级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3个、模范个人3名,市级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5个、模范个人5人;省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2个、示范家庭12户、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1个,市级示范单位49个、示范家庭109户。
以产业发展凝聚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加大乡村振兴支持力度,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村集体经济全部实现“零突破”,培育合作社、家庭农场33家,资产总额近千万元,参合农牧户年收入增加至5万元以上;以特色畜牧业产业化发展为牵引,扶持培育哈尔腾千万亩高原有机专属牧场和海子天然有机牧场,整合运营有机羊肉屠宰加工冷链厂,启动“有机牧场+智慧牧场”建设,高原有机羊肉生态养殖新模式成效初显。万头肉羊养殖基地、肉羊良种繁育、颗粒饲草料生产加工等项目梯次推进。紧扣“富民惠民,改善民生”目标,积极争取各类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大力发展民族产业项目,在项目带动过程中,充分挖掘民族文化资源,以“一村一品”建设,“特色、亮点”民族产业为重点,着力打造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标杆,促进各民族紧跟时代步伐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不断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坚持优先发展教育事业,推行城乡一体的15年免费教育,大力实施“全面改薄”,实现城乡教育资源均衡发展;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建立城乡居民健康档案,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等医疗保障制度实现城乡全覆盖;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理念,保障性住房分配率达100%,人均住房面积达47平方米,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生活污水处理率均达100%;低保、特困集中供养对象年补助标准达到全省最高水平,退休人员养老金实现五连增,社会保险参保率达100%。各族群众深刻感悟到党和政府的关怀,“五个认同”不断增强。
以“三交”模式增进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积极探索城市民族工作新路径,努力构建嵌入式社区结构和社会环境,不断完善社区服务功能,建立健全就业公共服务、社会层级服务体系,实现数据共享,不断提高信息化水平。通过搭建法律咨询、法律事务调解、咨询服务等平台,在政务服务中心、乡镇社区便民服务大厅开辟“少数民族服务窗口”“绿色审批通道”,提供“一站式”服务平台,加快推进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建设,引导各族群众相互尊重、和睦相处,构建各民族共居、共学、共事、共乐的精神家园。积极搭建促进各民族沟通的文化桥梁,打造“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系列教育平台,在决战脱贫攻坚、创建文明城市、评选道德模范等工作中,开展“结对子”“手拉手”“心连心”等多层次、多领域、多样化的民族联谊活动,教育引导各族群众追求现代文明生活。积极探索新时代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新方法新路径,依托赛马会、哈萨克美食文化节、“阿肯阿依特斯”弹唱会等文化活动,传承优秀民族文化,凝聚社会价值共识,努力打造民族团结与文化旅游融合推动的典范。
以法治方式维护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坚决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将民族事务纳入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范畴,与基层社会治理协同推进,依法妥善处理涉民族因素的事件,依法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做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引导各族群众学法守法用法,民族领域法治建设不断推进,同时加强与宣传、网信、公安、国安等部门的沟通联络,深化对民族领域的意识形态工作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及时掌握涉民族方面的矛盾纠纷和苗头隐患,切实发挥新时期“枫桥经验”,力争把矛盾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营造民族团结、宗教和顺、社会和谐的社会氛围,各族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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