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江苏省扬州市广陵区人民检察院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2号文件”精神,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和检察自觉,全面助力营商环境优化提升。2018年以来,共办理涉企案件130余件,其中刑事案件120余件,发出涉民营企业民事再审检察建议10件,为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检察保障。
一、坚持完善工作机制,构建一体化保护格局
一是建章立制。制定《扬州市广陵区人民检察院关于更好服务民营经济发展的意见》,牢固树立对民营经济“平等保护、助大扶小、宽严相济、注重效果”的司法理念。就办案中发现公安机关对多家涉罪民营企业超范围“查封、扣押、冻结”,发出类案纠正违法通知书,为9家涉罪民营企业退还不当扣押款项500余万元。二是整合职能。成立全市首家知识产权综合保护中心,出台《关于办理知识产权案件的工作办法(试行)》,通过25条具体规定,建立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四检合一”工作机制。与区市场监管局、新闻出版局会签《强化知识产权协同保护合作框架协议》,构建知识产权“严保护、快保护、大保护、同保护”工作格局。三是关口前移。通过涉企案件办案影响评估机制,加强与公安机关沟通协调,充分发挥审前主导作用,提升服务民企发展工作质效。办理常州某电力设备公司假冒辖区国有企业扬州某电力设备修造公司注册商标案件,依法做到平等保护、协同保护,涉案侵权单位和被侵权单位均寄来感谢信。
△根据真实案件改编制作护航民企微电影《两封感谢信》,获评“清风扬州”优秀微电影奖。
二、坚持创新办案模式,贡献专业化检察力量
一是办案团队更专业。成立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由具备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的员额检察官、助理、书记员组成办案小组。积极服务广陵区“江苏省知识产权军民融合试点区”和“江苏省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示范区”建设,依法惩防各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提起公诉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65件174人。二是办案理念更新颖。在民营企业涉罪案件办理中,坚持少捕慎诉慎押,共对24位企业人员不起诉,占同期不起诉数的48%。依法对应当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犯罪嫌疑人刘某某决定不予逮捕,刘某某系企业实际经营人,对企业发展影响重大,该决定让年销售额2000余万元的企业摆脱濒临倒闭的困境,重新走上正规发展道路。三是办案方式更公开。做到涉企案件办理公开听证全覆盖,倾听群众意见,体现人民意志。依法开展涉民企诉讼挂案监督工作,对公安机关久侦不绝、怠于侦查的33件案件及时开展监督撤案,积极保护民营企业主的合法权益。
△华为公司对扬州市广陵区检察院办案团队护航民企的做法予以认可,赠送牌匾致谢。
三、坚持引入支持力量,凝聚社会化保护合力
一是集中行政力量。紧贴扬州建设科创名城的中心工作,主动融入区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推动建立司法、行政和社会功能深度融合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一体化平台。与区工商联会签《关于建立健全区检察院与区工商联沟通联系机制的实施意见》,多次召开检商协调会议,深入了解民营企业家的司法诉求。二是深化两法衔接。与区市场监管局等多家行政执法部门联合协作,对涉及侵害民营企业的犯罪案件加强审查、分类处理。对涉罪民营企业检察机关作相对不起诉处理的,加强与行政机关的沟通协调,综合运用各种手段,从轻经济处罚,强化对企业违法的惩戒教育效果。三是引入社会力量,推动企业合规。建立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专业人员库,广泛选任专业人员,促进企业合规工作有序开展。依法对广陵经济开发区一机械公司开展企业合规审查,督促涉案企业开展合规建设,并委托行政部门、第三方监督机构进行考察评估,帮助企业堵塞漏洞,规范经营。
△扬州市广陵区检察院联合区公安分局深入企业开展企业合规建设。
四、坚持探索精准服务,深化民营企业法律意识
一是开展“套餐”服务。在12309检察服务中心设立助企惠企绿色通道,专门受理涉企公益损害和诉讼违法举报,由工作专班优先办理涉民营企业的控告申诉和举报线索。联合扬州市检察院、市工商联、区政法委、区工商联设立“扬州市护航民企网上法治教育基地”,为民营企业提供专业法律服务。二是深化普法宣传。依托本院“悟空说法”法治品牌,制作《悟空说法之企业合规篇》,积极开展服务民营经济主题月、知识产权保护等专题宣传与法律咨询。推出线上“护航民企法治基地”,集警示教育、风险提示、产权保护、法律咨询等功能于一体,获民营企业高度认可,点击量达1.7万余次。三是加强请示汇报。注重工作总结,向区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进行服务民企发展工作情况,争取上级关心支持,拓展服务民营企业健康发展工作的影响力。
△推出“扬州市护航民企法治基地”APP,搭建与民营企业沟通互动的平台,提供专业法律服务。
作者:吴俊 李欣慧
编辑:王济荣
审核:吴平 赵爱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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