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中江:从信箱里的一张A4纸查出贪腐

王坤   封面新闻—华西都市报记者  陈静

“舒某身为中共党员,纪法意识淡薄,违反群众纪律,利用职务便利,违反规定扣留、收缴群众款物,造成不良影响,影响党的形象,应予严肃处理……”日前,四川省德阳市中江县某镇春燕村党支部书记舒某受到了党内警告处分。

事情要从一封特殊的举报信说起。中江县委集中巡察的一天,县委第三巡察组进驻某镇开展巡察,联络员小周像往常一样打开信访信箱,就见一张A4纸躺在箱底,不同于以往收到的举报信,这是一张占地补偿款发放表。

“这就是一张普通的占地补偿款发放表,没有明确的被举报人或事件描述,这其中能有什么线索呢?”小周立即报告了巡察组组长,组长随即召集第三巡察组成员召开了会议。巡察组立即安排组内人员兵分两路,一组实地走访相关村民,一组与村干部个别谈话,查阅资料。

“安装天然气管道占了你们的地,有没有给你们补偿占地款呢?你家领了好多钱呢?”,“我家领了850”“我家领了380”....村民们七嘴八舌讨论着自己领取的金额,走访组工作人员暗暗记住了他们各自所说的金额,回驻地后便对比信箱收到的那张占地补偿款发放表,村民所说的金额与发放表中金额完全不一致。

走访小分队心里逐渐有了底,立即将了解到的情况反馈给了谈话小分队。另一边,谈话小分队开展谈话并不顺利,谈话对象存有明显的戒备心理,坚持说是按表中金额发放到户的。“我们的走访小组已经了解到村民实际领取的金额,请你如实反映情况。”谈话小组先厉后亲,大力宣讲巡察工作纪律,耐心细致地做思想工作,终于舒某放下了思想包袱,抛开顾虑,慢慢道来。

“是我对政策的理解出现了偏差。港华天然气输气管过境我们村占用了部分土地,天然气公司按照约定将全村占地补偿款拨付到村上,考虑到我们村聚居点贫困户购置生活用品需要用钱,于是向村民隐瞒了约定的赔付标准,以低标准支付,再将村民签字领取补偿款的发放表金额改大,截留了1.3万余元,我原来以为只要不私吞就不算违规,没想到触犯了党纪党规,损害了村民个人利益,辜负了群众的信任。我愿意接受组织的处理。”接到纪律处分决定书,舒某感到十分懊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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