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通报:立案查处!

近日,

市场监管总局表示将密切关注药品等

涉疫物资价格走势,

指导各地市场监管部门

严厉打击囤积居奇、

哄抬价格等违法行为,

及时曝光典型案例,

切实维护涉疫物资市场价格秩序。

北京一药店高价销售抗原试剂盒

市场监管拟罚款20万元

12月10日,北京市市场监管局通报一起查处高价销售抗原试剂盒案,拟给予当事人警告和罚款20万元的行政处罚。

12月7日,朝阳区市场监管局接到举报,对北京康复之家医疗用品有限公司朝阳第一分店高价销售抗原试剂盒立案调查。经查,2022年12月1日至2022年12月7日期间,当事人在美团平台销售复星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抗原检测试剂盒(胶体金法)(规格为25人份/盒),标价229元/盒,进货单价分别为61.25元/盒、67.5元/盒、75元/盒,由于不同时期美团平台销售优惠不一,实际销售单价分别为179元/盒、216.5元/盒、229元/盒,进销差价率最高达273.9%,远高于同时期周边市场同类商品。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第(三)项的规定,构成哄抬价格的违法行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向当事人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拟给予当事人警告和罚款20万元的行政处罚。

内蒙古一药企被调查

近日,内蒙古赤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举报称,当地一家药品经营企业销售的连花清瘟胶囊价格比平时上涨很多。

经调查,该企业在经营成本未明显上涨的情况下,大幅提高连花清瘟胶囊销售价格,将规格为0.35克x12粒x2板/盒的连花清瘟胶囊,从购进价格13.80元/盒,提高到46元/盒、55元/盒不等的价格销售。

该企业针对涉疫药品随意涨价,上调幅度较大,扰乱了涉疫药品市场正常的价格秩序,目前正在接受市场监管部门调查。

涉嫌价格欺诈、哄抬物价

厦门一药店被立案调查

9日上午,厦门湖里区市场监管部门组织执法人员对辖区内药店、医院、批发企业开展随机排查,严厉打击价格违法行为。

有消费者反映众健堂药业的连花清瘟胶囊标价一盒23元,实际结算是一盒48元。执法人员检查发现,12月4日之前这家药店连花清瘟胶囊的结算价格都是一盒23元,之后就涨到了每盒48元。商家涉嫌存在价格欺诈、哄抬物价的违法行为,将进行立案调查。

浙江已立案3起

浙江省市场监管部门自12月6日起,依法严厉打击查处哄抬价格等价格违法行为。截至目前,全省市场监管部门共检查防疫用品经营单位等2636家次,开展行政指导、整改问题84个,处理投诉举报39起,立案哄抬价格案件3起。

12月6日,青田县市场监管局接到价格投诉举报,称某药店在售的“连花清瘟”胶囊价格明显异常。该局执法人员迅速赶赴现场固定证据,全面排查该药店“连花清瘟”等系列药品并随机抽查其他涉疫药品近期销售情况。检查发现该药店在经营成本未明显上涨的情况下大幅提高莲花清胶囊售价,涉嫌构成哄抬价格的违法行为。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

江西九江已立案查处1起

12月7日,江西九江市市场监管局在疫情防控巡查中发现,城区某药店在疫情期间大幅度提高药品“连花清瘟胶囊”的销售价格。经查,该药店同厂家同规格同批号的药品“连花清瘟胶囊”之前销售价为27.8元/盒,12月5日起,该药店将“连花清瘟胶囊”销售价格大幅度上涨为58.5元/盒,共销售6盒。12月6日,因收到市场监管部门价格规范提醒函的告知,该药店及时改正了自己的错误行为,在当天将药品恢复至原销售价格。

九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查清违法事实基础上,对药店哄抬价格行为快速立案查处,依规对该行为处以没收违法所得,并处4倍罚款的行政处罚。

湖北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在行动

连日来,湖北省各地市场监管部门采取多种形式,检查督导和提醒告诫涉疫药品和物资生产经营主体,严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价格行为,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秩序。

12月7日,湖北省市场监管局发布《关于规范防疫相关药品及物资价格和竞争行为的通告》,提醒告诫全省各医药经营者及相关单位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切实做到明码标价、价格自律、公平竞争、诚信经营。

荆州市石首市局组织全市10家批发企业和药品零售负责人召开防疫医疗药品保供稳价座谈会,要求辖区批发企业不断拓宽采购渠道,加大药品存储,全力保障市场药品供应需求。

12月8日上午,省局巡查组深入益丰大药房、森林大药房、同济堂等多家药店调查了解防疫相关药品及物资进销和价格情况。

12月9日,咸宁市开展防疫相关药品及物资价格突击检查,先后前往德福堂大药房、广康大药房等多家药店,全市共检查零售药店85家。执法人员要求药店严格落实明码标价规定,对未标价或者标明有歧义的进行整改;不得借机哄抬价格,特别是防疫相关药品,要严格执行进销差价率,自觉履行稳价社会责任,维护稳定的市场价格秩序。

襄阳市已检查500多家医药用品经营者,对部分出现价格异常波动苗头的经营者进行告诫和约谈,责令整改到位。

十堰市局责令4家药店现场对未明码标价的行为进行了整改。

仙桃市局在加大防疫相关药品及物资监管力度的同时加强服务保障,为连锁药店开辟服务“绿色通道”,加快三类医疗器械许可办理进度,畅通省内外购药渠道,全力保障抗原试剂盒正常供应,确保全市防疫相关药品及物资储备充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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