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景式”普法,让法治教育“活”起来

普法进课堂

今年是曹县检察院“让雏鹰不再折翅”青少年专项普法宣传活动的第23个年头。多年来,曹县检察院“检心菏护”普法团队不仅把“青少年普法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这句话挂在嘴边,更牢牢记在心上。

“说起普法教育工作,不由得让我想起小陈——一个涉嫌寻衅滋事犯罪的16岁少年。”12月10日,曹县检察院负责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第三检察部主任王娜深有感触地说。

初中毕业后,小陈因一时逞强将两名在校中学生殴打致轻微伤。班主任无意中发现了其中一名被害人头上的伤痕,立即报案。

起初,小陈固执地认为自己的行为不是很严重。办案检察官带领小陈到“未成年人一站式关爱救助中心”,沉浸式、互动式、开放式、体验式普法模式让普法教育变得可感可触。

“我没想到后果那么严重,我还以为未成年人犯点事没多大关系……”小陈认识到自己行为的严重性,为自己的错误悔恨不已。

通过对小陈家庭的社会调查,办案检察官了解到,小陈的父亲在外务工,对小陈不良行为的教育方式激进粗暴。小陈母亲的文化程度低,与孩子缺乏沟通交流,存在消极监护等问题。

如何唤醒监护缺位的“沉睡”监护人,打通司法保护渗透式融入家庭保护的“最后一公里”,检察官通过深度思考,决定借助基层村委会、民政以及妇联在行政村设置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联络员的力量,开展联合普法,引导小陈的父母合法履行监护职责。曹县检察院进一步深化未成年人罪错强制报告制度的普法宣传,以播放普法宣传片和案例讲解相结合的方式,向全县26个镇街、807个行政村的居委会和村委会工作人员普及了强制报告义务的来源、报告方式、义务履行的法律保障,让他们了解到强制报告制度对于保护未成年人的意义。

“从个案到类案的办理中,我们发现,超过53%的涉案未成年人有一处或多处纹身,并在夜市、快餐店故意豪饮、喧哗,在洗浴中心共浴,是比较大的社会不稳定因素。”王娜说。

针对这种现象,曹县检察院结合卫健委、市场监管局进行联合普法,根据未成年人治理工作办法,与纹身经营者签订责任书,督促含有纹身服务的美容美发机构、美甲店、纹身经营场所等市场主体不得向未成年人开展纹身服务,对难以判明是否是未成年人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自联合普法行动开展以来,该院接触的案件中涉及纹身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数量同比下降17%。

菏泽报业全媒体记者 李艳粉 通讯员 麻双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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