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无论到哪里
办事、出行、旅游
都离不开“身份证”
告诉保山人一个好消息
从12月1日开始
在保山
已有多名群人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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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日,保山市公安局隆阳分局治安大队成功受理第一件异地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业务。
家住永昌街道的刘女士到传媒大厦隆阳公安分局户政中心询问,自己的女儿户籍在湖北,且从未办理过身份证,本学期期末考试需身份证录入信息,孩子学业紧张,来不及赶回到湖北,特来咨询是否能异地办理身份证。
了解情况后,户政窗口工作人员告知刘女士,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可以跨省通办,并一次性告知了她办理所需的相关材料和办理时限。
12月2日,刘女士陪同女儿带齐所需材料来到户政窗口,工作人员按照流程,顺利为刘女士的女儿完成首次身份证申领办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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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8日,施甸县公安局由旺派出所成功受理一起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跨省通办”业务。
当日,长期在外婆家生活的某中学生王某,了解到公安机关已开通首次居民身份证异地办理业务后,立即与监护人一起到派出所申请办理。
经民警对其提供的材料进行核实后,按照流程,开通申请办理“绿色通道”。
办理结束后王某及家人连连对公安机关便民举措称赞不已。
那么
具体怎么办理呢
请往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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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条件:
自2022年10月21日起,从未办理过居民身份证的北京、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西藏、陕西、甘肃等省(市、区)的户籍居民,在云南省内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可以向试点州市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所需材料:
一是年满16周岁公民,本人向现居住地就近的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提出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跨省通办”申请,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和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其中一种证明材料,确认提交信息的准确、真实性,签订书面承诺书;二是未满16周岁公民,在监护人陪同下提出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跨省通办”申请,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交验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如未登记与监护人亲属关系还需提交出生医学证明等其他证明监护关系的材料);监护人居民身份证;监护人合法稳定就业、居住或者申请人合法稳定就学的其中一种证明材料,确认提交信息的准确、真实性,签订书面承诺书。
受理流程:
受理地公安机关核验申请材料,并现场采集申请人人像、指纹信息(未满16周岁公民申请办证的,须拍照留存与监护人同框的图像信息)。受理信息传送至申请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进行审核,可确认申请人身份信息准确无误的,于五个工作日内审核签发,对申请人身份信息存疑,经核查仍难以确认身份的,申请人需回到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申领居民身份证。
证件领取:
申请人凭领证回执到受理点领取居民身份证,现场核验证件信息,比对指纹信息,并在《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上签字确认;委托亲属到受理点代为领取的,代领人出示本人居民身份证、领证回执和书面委托书,并在《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上签字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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