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3号,市二十届人大常委会第7次主任会议召开,研究提交市二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的有关议题;听取人代室关于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票决选择结果的汇报。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王磊主持会议,党组副书记、副主任陈宝华,党组成员、副主任崔学民,党组成员、秘书长王东出席会议。
会议确定,市二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于12月16号召开,会期半天。建议主要议程为:审议表决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市二十届人大二次会议的决定(草案);审议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审议稿),决定提请市二十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审议表决市二十届人大二次会议主席团、秘书长建议名单(草案)及列席人员范围(草案);审议表决市二十届人大二次会议议案审查委员会、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建议名单(草案);审议表决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审议表决关于市二十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书面报告(草案);审议表决市人大法制委、监察和司法委、社会建设委关于市二十届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草案);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2021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2022年市级第二次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作出相关决议;表决《菏泽市黄河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促进条例(草案表决稿)》;审议表决市政府关于对国有资产管理综合报告、生物医药产业发展报告、黄河滩区生态农业发展专题调研、残疾人保障“一法一办法”执法检查情况等4项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确定市人大常委会2022年度问责表决事项;人事任免事项等。
会议要求,要及时印发常委会会议通知,加强沟通对接,确保会议材料按时到位。要科学制定疫情防控方案,落实落细防控措施,确保与会人员健康安全。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确保常委会会议顺利召开。
会议要求,要精心组织召开市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票决会议,切实提高代表建议办理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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