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元一条买卖业主信息 日照一房产中介被判有期徒刑6个月

齐鲁网·闪电新闻12月13日讯 “每天能接好多推销电话!”“我的号码是不是被泄露了?”近日,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范某非法获取、提供、出售房源信息,侵害业主隐私,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案件经过:

2021年6月,日照市公安局山海天分局接多人报警称频频被电话广告骚扰,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2021年春天,日照市民陈先生在山海天旅游度假区购买了一套商品房,此后的一个多月时间里,他莫名接到了大量来自房产中介、装修公司、家居商场的广告电话,有的电话甚至在中午和晚间休息时间打来,频频骚扰迫使陈先生报了警。

山海天分局刑侦大队经初查,陈先生的个人信息被售卖,立案侦查后民警发现,与陈先生同期购买某小区商品房的多名业主,均受到了高频次广告电话骚扰。

民警顺线追查,来电均指向一处位于山海天的房产中介门店,民警将工作人员刘某、孙某带回调查。

“有个姓张的同行,问我要不要某小区的业主资料,我微信转给他2000元,他发我一个表格,里面有1000多名业主的资料。”刘某陈述了经过。

“刘姐给我一份业主资料,和我分头打电话问业主有没有房子要卖和出租。”孙某说。

根据两人提供的线索,民警找到房产中介张某。“我花1万块从范经理那里买了12个小区的业主资料,范经理说他还有日照主城区四、五十个小区的业主资料。”

警方调查发现,房产中介范某利用自己多年从事商品房销售的便利,收集多个小区的房屋信息、业主电话等资料,并广泛向房产中介、装修、家居、金融等从业人员贩卖,从中牟利。

民警随即将范某抓获,范某对非法买卖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供认不讳。刘某、孙某、张某3人被依法行政处罚。范某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补充相关证据后,山海天分局将案件移送检察机关。

2022年11月30日,东港区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范某为牟利,在未取得业主授权、同意的情况下非法获取、提供、出售房源信息,侵害了业主的隐私及生活安宁,违反了国家有关规定,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什么是公民个人信息?

公民个人信息包括公民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码、婚姻状况、生物识别信息、住址、电话号码、工作单位、学历履历、电子邮箱、健康信息、行踪信息等公民个人不愿为他人知晓的信息。

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侵犯了公民的隐私权,即自然人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信息不被他人非法知悉、搜集、利用和公开的一项人格权。2021年11月1日颁布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完善了个人信息保护的法律体系。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编第六章“隐私权和个人信息保护”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权利人明确同意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电话、短信、即时通讯工具、电子邮件、传单等方式侵扰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宁。

警方提醒:

公民的个人信息收集必须合法、正当、必要、规范,公民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非法获取、买卖将触犯法律。

闪电新闻记者 宁佳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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