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需要,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01号)和《关于进一步优化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13号)相关规定,“栖凤渡镇庄门村三组陈某英自建房”和“坳上镇佳味米粉厂”,于12月1日被划定为高风险区后已连续5天未发现新增感染者。经综合研判,决定自12月8日起,解除高风险区“栖凤渡镇庄门村三组陈某英自建房”和“坳上镇佳味米粉厂”的管控措施。
请广大市民朋友继续做好日常个人防护,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勤通风,落实好“健康第一责任人”要求。
苏仙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2月8日
来源:苏仙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一审:刘芳瑗 二审:张明 终审:李造雄
长按识别,关注《郴州日报》官方微信号
点亮
让更多人看到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