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焊、切割属于明火作业
如果防范措施不到位
很容易发生爆炸、火灾等事故
轻则造成财产损失
重则导致人员伤亡
近年来,因违规电焊、切割作业
而造成火灾的事故时有发生!
01
11月21日16时22分,河南省安阳市文峰区(高新区)宝莲寺镇平原路凯信达商贸有限公司发生火灾。截至目前,事故已造成38人遇难,2人受伤。初步判定,该起事故是因企业人员违规操作电焊引发。
02
7月30日10时10分许,海南省兴隆旅游区画家酒店顶楼在停业装修期间发生火灾,经过1个多小时的扑救最终将明火成功扑灭,所幸处置及时,未造成严重后果。
经调查,火灾原因为黄某对顶楼的彩钢板进行氧焊切割处理,在操作过程中焊渣引燃墙体泡沫导致火灾。经了解,该工人在作业时并未取得相关上岗资格证属于无证作业,在操作过程中过失引起火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第二项之规定,公安机关对黄某处以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
拘留十天
能不能引起从业人员的警醒?
蓝叔希望可以
你知道这个处罚
是依据哪条法律法规给出的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因施工等特殊情况需要使用明火作业的,应当按照规定事先办理审批手续,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作业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
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作业的人员和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必须持证上岗并遵守消防安全操作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违反规定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的,可处警告或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下拘留。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规定,指示或者强令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要知道
特种作业需持证上岗是常识
作业时远离易燃、可燃物也是常识
这么简单的事情
却总有人揣着明白装糊涂
为了一时便利不顾他人安危!
看看这些瞬间
你还敢大意吗
为杜绝此类现象发生
在消防检查中也要求十分严格
近日,湘潭消防查处一起
违规使用明火作业的案例
近日,省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组在湘潭市岳塘区华宇国际大酒店进行检查,发现该酒店二楼有人违反规定使用明火作业。
当天,酒店二楼大厅有人举办婚礼。违规嫌疑人员刘某未向酒店安保部门报备,使用等离子切割机切割铁架子,在切割施工区域可以看到大量装修木材。经查,违规嫌疑人无特种作业证,在人员密集场所进行明火作业,易发生火灾,危险性较大、存在严重消防安全隐患、情节严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三条第二项之规定,湘潭市公安局岳塘分局向涉事人员出具了行政拘留处罚决定书, 给予行政拘留三日的处罚。
你要知道生产作业中因违规行为
造成重大伤亡事故
是被写进《刑法》的!
相关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安全责任重于泰山
再小的细节都不能放过
哪怕只是电焊掉落的火星残渣
持证上岗,按规操作
是对每一个人负责,包括你自己
电焊作业 如何预防火灾
一起来看!
来源:湖南消防 湘潭消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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