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9日上午,云南省人民政府在海埂会堂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开发布云南省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的若干措施有关情况,并介绍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回答记者提问。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要完善产权保护、市场准入、公平竞争、社会信用等市场经济基础制度,优化营商环境。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 今年以来,省委、省政府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优化营商环境系列决策部署,把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促进市场主体倍增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成立了由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任双组长的省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领导小组,制定了《云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印发了云南省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坚持市场化导向、坚持聚焦市场主体关切、坚持把优化营商环境和促进市场主体倍增结合起来,统筹推进审批制度改革、商事制度改革、监管机制创新,持续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激发市场主体活力。随着营商环境的持续改善,各类市场主体在滇投资兴业信心不断增强。
截至11月底全省实有市场主体达到483.51万户较2021年底净增72.54万户同比增长19.62%
实有企业数突破百万大关达101.14万户,增长了14万户是“十三五”期间年均增长量的两倍实有“四上”企业18171户同比增长13.36%市场主体量质齐增
优化营商环境云南主要做了哪些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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