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县喜获云南省双拥模范县命名

近日

省委、省政府、省军区决定

命名10个州(市)

50个县(市、区)

为“云南省双拥模范城(县)”

嵩明县喜获“云南省双拥模范县”命名

“名单”全文如下


云南省第十一届双拥模范城(县)名单


一、州(市)

昆明市、曲靖市、玉溪市、楚雄州、文山州、普洱市、西双版纳州、大理州、丽江市、临沧市。


二、县(市、区)

五华区、官渡区、呈贡区、安宁市、富民县、宜良县、嵩明县、永善县、绥江县、麒麟区、沾益区、马龙区、富源县、陆良县、红塔区、江川区、峨山县、新平县、腾冲市、龙陵县、楚雄市、禄丰市、南华县、姚安县、蒙自市、开远市、建水县、弥勒市、河口县、文山市、西畴县、麻栗坡县、广南县、景东县、景谷县、景洪市、大理市、祥云县、弥渡县、永平县、芒市、梁河县、陇川县、泸水市、福贡县、香格里拉市、德钦县、云县、镇康县、双江县。


双拥模范县

嵩清泽明 鱼水情浓!

拥军优属、拥政爱民是我党我军我国人民特有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创建双拥模范县是弘扬双拥优良传统做好双拥工作的重要载体,3年来,我县军民共创共建,双拥工作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

高度重视组织有力

县委、县政府始终高度重视双拥工作,成立了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创建领导小组,建立并长期坚持党委议军会议、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全体会议等制度,不断夯实了组织保障。对照指标将任务清单化、清单具体化,压实工作责任,进一步推动了创建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宣传教育示范引领

坚持纳入全民教育体系,覆盖率达99%以上,依托4个烈士纪念设施,开展教育活动400余次,接待人员2万余人。不断丰富宣传载体。在国家和省级媒体平台刊登双拥宣传稿件60余篇,在政府门户网站和县级融媒体开设双拥专栏,发布相关内容300余条,创作了《军人是座山》等双拥文化作品。注重实体宣传,在核心地段建造双拥主题公园,集中打造双拥示范街,切实将双拥工作融入老百姓日常生活。加强典型示范引领。开展立功送喜报工作,寻找最美退役军人”评选活动,极大地激发了适龄青年参军报国的热情,嵩明征兵工作多家单位受省市表彰。

务实拥军支持部队发展

工作中,嵩明县大力支持驻嵩部队建设。先后投入资金2100余万元、划拨军事用地800余亩,支持部队基础设施、文化设施建设。认真落实军地“双清单”,协调解决驻嵩部队10余项困难问题,专题解决2件历史遗留问题,多年来无军民纠纷。县四班子主要领导带队慰问每年不少于2次,全面实现军人优先、军人免费、军车免费等措施;开展各类活动20余场次,援建军营图书室5个。全县200多家拥军企业积极响应提供服务500余项。

落实政策拥军优属

在“三后”问题上动真情、办实事,从2019年起,抚恤补助在国家标准基础上提高8%,优抚面达100%,开展“节日”走访慰问活动,共发放慰问金727.51万元。按1.6万元标准发放义务兵家庭优待金,近几年列全省前4名。安置率、满意率多年保持在100%,在军人子女入学方面,坚持现役、烈士等子女按意愿选择学校入学,想读哪所读哪所。举办退役军人现场招聘会21场,3年完成教育培训 551人,提供就业岗位5963个;发放创业贷款100余万元。在全省率先完成社会保险接续工作。建成退役军人服务站中心(站)84个,落实2300余平方米办公用房,每个中心坚持每年1.5万元的工作经费保障,落实专(兼)职工作人员94名,按每人每月500元给予补助,累计下达资金600余万元。

共创共建部队支持驻地发展

驻嵩部队充分发扬光荣传统,积极支援地方建设。自2019年来,先后出动官兵2000余人次,参与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捐资助学、植树造林等工作,投入大量资金、物资等持续对荒田、罗良、云林等贫困村进行帮扶。出动官兵1000余人次,参与重大森林火灾扑救、抗洪抢险等急难险重任务,为我们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部分来源:云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云南发布

编辑:顾燕波 卜圆圆

审核:雷霞

发布:嵩明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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