倡议丨兰州市文明办:自觉戴口罩 做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

广大市民朋友:

佩戴口罩“小行动”,彰显城市“大文明”。科学规范佩戴口罩,是切断病毒传播、保护自身健康最经济、最有效、最实用的措施。为科学精准落实国家“新十条”措施,引导广大市民养成自觉佩戴口罩的良好习惯,保护您和家人的身体健康,维护公众健康权益,我们倡议:

一、共同参与“自觉戴”。人人都是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要养成自觉佩戴口罩、随时携带口罩的良好习惯,把佩戴口罩当成日常生活的标配,让“自觉佩戴口罩”成为每个人的文明规范行为。

二、科学规范“正确戴”。时刻牢记佩戴口罩正确要领,“内外上下要分清,贴合盖住口鼻颌,调整压紧金属条,及时定期换口罩”。佩戴前后要洗手,及时更换弄湿、弄脏、受污染的口罩,不在交谈时取下口罩,不随意丢弃口罩,让文明常伴你我左右。

三、重点场所“全程戴”。在进入集贸市场、酒店宾馆、商场超市、文娱场所、交通场站、景区景点、办事大厅、医疗机构、学校等公共场所,参加各类线下会议、培训、考试等聚集性活动,进入公厕、电梯等公用封闭空间,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请务必全程科学规范佩戴口罩。

四、重点人员“严格戴”。如果您是从事医护、运输、快递、外卖、餐饮、冷链等重点行业人员,必须规范佩戴口罩。如果您有感冒发热、咳嗽、打喷嚏等症状,或是正在集中隔离转运、办理入住、取餐、核酸采样、外出就医、解除隔离的风险人员,务必佩戴N95等防护级别较高的口罩。

五、文明劝导“引领戴”。全市各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志愿服务组织、广大志愿者要广泛开展“全民佩戴口罩”文明劝导志愿服务,及时劝导纠正不戴口罩、不规范佩戴口罩的行为,推动形成人人佩戴口罩、全民共同防疫的良好氛围。广大党员干部、各级各类先进典型要积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争当自觉佩戴口罩的“践行者”“宣传者”“监督者”,带动身边亲友规范佩戴口罩,引导群众提高防护意识,共同提升防护能力。

防疫措施千万条,佩戴口罩第一条。口罩虽薄,能防疾病传播;口罩虽小,却彰显城市文明。“自觉佩戴口罩”既是防疫义务,也是文明行为,让我们迅速行动起来,从自己做起,从现在做起,养成“自觉戴口罩”的文明好习惯,共同守护金城兰州美好幸福家园。

兰州市文明办

兰州市志愿服务联合会

2022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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