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莱阳市建立“125”工作法 推动村务公开规范化完整化及时化

为切实保障农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莱阳市建立“125”工作法,扎实推进村务公开“阳光工程”。

“1”,即建立一个公开目录,做到应公开尽公开。根据莱阳具体实际,将村务公开内容细化为3大类共47小项,形成《莱阳市村务公开目录》。其中,村民自治章程、议事规则、村规民约等制度类9项,本村经济、建设发展规划等事务类24项,村级财务收支情况等财务类14项,使村级村务公开内容完整全面。

“2”,即坚持线下线上同步,实现“掌上”实时监督。每月在村务公开栏公开的基础上,全市18个镇街依托“灯塔—党建在线”平台,对村务信息进行公开,做到线上线下双公开,确保村务公开信息更加全面、长效。今年以来,已上传村务公开信息2.6万多条,村民可下载“灯塔—党建在线”APP,通过手机即可查看本村村务公开信息,实现了足不出户、掌上监督。

“5”,即实行“三议一询一督查”,确保完整翔实公开。每月按照村民委员会动议、村务监督委员会审议、村“两委”联席会议决议“三议”程序确定公开方案;每月召开一次村民代表会议,接受群众问询,解答群众疑惑。组织市民政局成立4支督查工作队,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对村务公开工作开展巡回指导检查,确保村务公开工作程序规范、内容完整、信息翔实。

通过实行村务公开“125”工作法,进一步规范了程序、畅通了渠道、明细了内容,提高了村级事务的透明度,给了群众一本“明白账”。今年以来,莱阳市农村揭干案件比上年同期下降68%,村级组织的公信力和号召力进一步增强,为加快推进乡村振兴营造了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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