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心存侥幸“二次酒驾” 严惩!

        11月3日晚,成都交警二分局在金辉路开展酒驾整治,23时12分许,一辆号牌为渝A***6B的小型轿车被挡下检查,执勤交警发现驾驶人邓某涉嫌酒驾。邓某现场经呼吸式酒精检测仪测试,其结果为45mg/100ml,系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执勤交警按照程序规定出具了《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扣留了邓某的驾驶证,并告知其在规定期限内到二分局做进一步调查处理。

         12月13日,邓某到交警二分局接受了调查处理。经调查,邓某在11月3日晚间和几个朋友一起吃晚饭,期间邓某喝了啤酒,饭后一行人准备去茶楼喝茶。“当时报着侥幸心理,觉得目的地不远”,邓某便驾车出发,行驶至金辉路与经四路交叉路口时被执勤交警挡获。邓某还说,自己曾于2018年在重庆市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处罚过。交警对邓某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邓某说,自己非常后悔,再也不敢酒后驾车了。

         经调查,邓某曾于2018年7月,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处罚,其2022年11月3日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系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即“二次酒驾”。

         邓某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公安机关依法给予邓某行政拘留五日、并处1100元罚款的处罚,同时邓某还将面临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

       交警提醒:生命无价,酒后禁驾!二次酒驾将受到更严重的处罚,切勿心存侥幸,以身试法!


记者 康沙

图片 交警二分局

编辑:李媛

责任编辑:邓翔

审核:杜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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