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6日下午,我市召开城区电子礼炮专项整治工作会,明确从2023年元月1日零时起,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特定区域内,禁止使用氧气、液化气混合气体电子礼炮。
我市城区开展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以来,取得阶段性成效,同时也出现了电子礼炮噪音污染扰民、安全风险隐患较大、无证经营等突出问题。为营造安全、文明、宜居的城市生活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道路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殡葬管理条例》《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市将从2022年12月20日至2023年6月底开展集中整治,进一步加强电子礼炮新业态监管执法。电子礼炮经营业主在本月20日前整改完成的可获奖金500元,25日前整改完成的可获奖金300元,2023年元月1日之后未整改的将依法依规进行罚处。
张静扬参加。
记 者:曾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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