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药品流通行业协会向全市药品零售企业发出倡议书

  惠州日报讯 (记者谭琳)为更好地贯彻《惠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召开新冠病毒用药(短缺药品)保供稳价座谈会的通知》精神,保障全市药品(含口罩、药品、抗原检测试剂盒等)价格稳定和供应充足,确保群众用药用械需求和公众健康,市药品流通行业协会向全市零售药店发出倡议,倡议全力保障供应,严守质量安全,确保价格稳定。

  倡议书中提到,各零售企业要积极组织货源,根据每日销售量适当储备一定数量的防疫药品和医疗器械,同时要坚持正常运营,无特殊原因不得随意关停。要加强涉疫药械质量管理,严把药械进货关和质量关,保证涉疫药械质量安全。要严格按照《价格法》等法律法规,加强自律,依法经营,诚信经营,明码标价,不得囤积居奇及哄抬物价,不得有价格欺诈行为。倡导合理用药,要加强科学防疫、安全合理用药宣传,要按照医嘱、处方或者说明书对症调配药品,应引导消费者理性购药,不销售明显超出常规用量的药品。要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凡发现有囤积居奇、哄抬物价、捏造散播虚假缺货信息、串通涨价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要积极投诉举报。投诉举报电话12315

  在各零售企业的积极配合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全市药品医疗器械流通秩序和发展环境一定会保持稳中向好的良好态势,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贡献力量。

  相关链接:倡议书全文如下:

全市药品零售企业:

  近日,随着新冠防疫相关政策的逐步落实,公众自我防范意识进一步增强,防疫药品及相关防疫物资需求量也在不断增加。为更好地贯彻《惠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召开新冠病毒用药(短缺药品)保供稳价座谈会的通知》精神,保障全市药品(含口罩、药品、抗原检测试剂盒等)价格稳定和供应充足,确保百姓用药用械需求和公众健康,全市零售企业需承担起保障药品供应的责任和义务。在此,市药品流通行业协会向全市零售药店发出如下倡议:

  一、全力保障供应。各零售企业要积极组织货源,根据每日销售量适当储备一定数量的防疫药品和医疗器械,同时要坚持正常运营,无特殊原因不得随意关停。

  二、严守质量安全。要加强涉疫药械质量管理,严把药械进货关和质量关,保证涉疫药械质量安全。

  三、确保价格稳定。要严格按照《价格法》等法律、法规,加强自律,依法经营,诚信经营,明码标价,不得囤积居奇及哄抬物价,不得有价格欺诈行为。

  四、倡导合理用药。要加强科学防疫、安全合理用药宣传,要按照医嘱、处方或者说明书对症调配药品,应引导消费者理性购药,不销售明显超出常规用量的药品。

  五、发挥社会监督作用。要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凡发现有囤积居奇、哄抬物价、捏造散播虚假缺货信息、串通涨价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要积极投诉举报。投诉举报电话:12315。

  众志成城,共克时艰。我们相信,在各零售企业的积极配合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全市药品医疗器械流通秩序和发展环境一定会保持稳中向好的良好态势,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贡献力量!

  惠州市药品流通行业协会

  2022.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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