肃州:农房改造结出“幸福果”

住有所居,安居乐业,是千百年来中国人的梦想和追求。为了群众安居,必须在抓全、抓细、抓实上铆足劲,让农房改造开“花”结“果”。

在抓“全”中“扎根”

群众住房条件改善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既要承担历史责任、主动作为,又要有“历史耐心”。肃州区坚持把农房改造提升工程作为推进乡村建设行动,对农房改造提升工程进行统筹指导和调度,细化目标,压实责任,强化工作措施,把农房改造任务分解至各村各组,绘出作战图,列出时间表、做好竣工图。对照“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四个集中、就近便利”原则,在2022年示范点风貌设计上,充分考虑农村多样性差异,从示范点发展基础、民俗文化、民族特色、乡土风貌等实际出发,按照“一点一图”要求,多样性设计符合肃州农村特色的外观风貌,坚决避免生搬硬套、千篇一律。实行深度检查、及时反馈、严格通报,不断查找问题、及时分析原因、制定提速方案、全力组织实施加快进度。坚持精准认定,实时跟踪,分类指导,严格执行补助标准。

在抓“细”中“开花”

“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农房改造必须要设计“细”、关注“细”、落实“细”。一是坚持督促各乡镇按照属地管理责任,督导各示范点推进专班、示范点所在行政村、各示范点议事监督小组常态化开展工程质量安全日常巡查、关键环节验收等工作。二是本着集约、节约用地的原则,科学规划示范点道路、供水、供电、供暖、排水、网络等基础设施和文化、娱乐、电商等公共服务设施,合理布设线杆和电缆,配套路灯,示范点主要街道和公共活动场所夜晚要有照明。三是统筹考虑生态环境要求,按照适度超前的原则,同步建设垃圾收集、粪污处理等环保设施,确保示范点环境卫生干净整洁。因地制宜、科学规划新建示范点绿化工程,做到“春有花、夏有荫、秋有果、冬有景”。

在抓“实”中“结果”

区乡村振兴办严格按照《建筑施工企业管理办法》《监理单位管理办法》,落实质量安全联合督导、常态化监督、固定日开放、专职监理旁站、质量安全举报“五项制度”。紧盯各类反馈问题,逐项整改落实,确保高质量、高标准完成建设任务。着力打通融资渠道,全力探索“政府支持、农户自筹、金融助推、社会参与”的多元投融资模式,采取“10+8”补助政策,以每户10万元的标准进行补助,协调农商银行为每户承贷8万元,政府全额贴息,为推进项目稳步实施提供了强大的资金保障。聘请第三方监理单位,通过区质监站、工作专班指导组不间断的巡回检查,确保了农房改造提升工程的顺利推进。

一幢幢高楼平地而起,一个个农房改造项目相继实施,农房改造改变了百姓的居住环境,“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的现实梦想,正在肃州大地变成美好现实。

(来源:肃州区乡村振兴先锋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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