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扬农轩 糜裕 记者 丁佐春
近日,扬州市政府举办《扬州市渔业资源保护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等4个政府规章实施一周年新闻发布会。记者获悉,长江干流扬州段总长76公里,常见鱼类47种,《办法》实施以来,扬州在退捕渔民转产安置、长江禁渔联合执法、渔业资源增殖放流等方面取得了喜人成绩,不少鱼类种群逐步壮大,“微笑天使”江豚也在长江扬州段频频跃出水面。
“人防+技防”织牢监控“天网”
据了解,为全天候、立体化打击各种偷捕行为,扬州三级农业农村部门建立了由140个摄像头组成的覆盖长江流域视频监控体系,实现了重点水域24小时全覆盖监管。
2022年,扬州共有渔政执法船艇9艘、趸船2艘、无人机5架。构建纵向贯通基层、横向联动部门的监管体系,成立了由130名护渔员组成的县乡村三级网格,形成了齐抓共管的管理格局。
3974名建档立卡渔民“弃船登岸”
长江是广大渔民世代赖以生存的家园。渔政人员坚持把政策宣传作为切入口,先后组织长江禁渔进社区、进企业、进渔船、进渔户等宣传活动。截至目前,扬州长江流域3974名建档立卡渔民全部上岸、列入部省考核2031艘渔船全部上岸拆解,退捕渔民社保参与率和有就业能力、有就业意愿渔民就业安置率均达100%。
联合执法彰显“亮剑精神”
今年以来,扬州各地共出动渔政执法人员5070人次、执法车船1719次,水上巡查里程5500海里,配合或联合有关部门检查水产销售经营点67个次,清理违规网具612张(顶),查办行政案件334起,移送司法机关案件16件,行政处罚金额11.5545万元。
扬州持续开展“长江禁渔夏秋专项执法”“长江禁捕冬季联合专项执法”等联合专项整治行动,渔政、公安、交通、海事和市场监管等开展联合执法,严厉打击禁用渔具、非法捕捞、违规垂钓、涉渔市场违规销售等行为,有力打击和震慑违法行为,维护了长江禁捕管理秩序。
两年放流各类苗种2101万尾(只)
为促进长江大保护,扬州农业农村部门还常态化开展渔业资源增殖放流活动,2021年以来,已累计放流各类苗种2101万尾(只)。
“通过渔业资源增殖放流活动,改善了渔业水域生态环境,恢复了渔业资源,保护了生物多样性。”扬州市农业农村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下一步,扬州将继续宣传贯彻《办法》,会同有关部门,持续深入实施好长江十年禁渔,共建“好地方”美丽扬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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