瓜州:审理宣判九起“帮信罪”案件

12月15日,瓜州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理宣判九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案件。

经审理查明,2022年5月至7月,被告人乔某、刘某、罗某经他人介绍,携带自己实名办理的银行卡前往对方指定的地点,在明知银行卡会被对方用于为网络犯罪活动转移支付资金的情况下,为获取高额报酬,仍将实名办理的银行卡提供给他人转移支付网络犯罪资金,并从中获利。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乔某、罗某、刘某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为其提供银行卡帮助支付结算,其行为均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考虑各被告人的犯罪情节及性质,对其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至六个月不等刑罚。(作者:通讯员 彭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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