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积极推进托育服务健康发展 为婴幼儿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齐鲁网·闪电新闻12月18日讯 近年来,东营市高度重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从政策推动、模式探索、完善管理等方面入手,不断推进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发展。到2022年10月底,东营市从事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的机构175家(其中省级示范性机构2家、市级示范性机构11家、县级示范性机构13家),可提供托位8347个(其中2022年新增1710个),千人口托位数达到3.8个。

强化政策引导

东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东政办发〔2020〕13号),明确婴幼儿照护的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将婴幼儿照护服务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市政府对“十四五”期间的千人口托位数指标进行分解,将2022年新增1700个托位纳入了政府工作报告,加强政策指导,推进任务落实。

部门合力推动。13个部门联合印发《东营市城市居住社区建设补短板行动实施方案》(东建字〔2021〕7号),明确社区基本公共服务设施中托儿所的建筑面积;连续两年在30个社区开展试点。11个部门印发《东营市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实施办法》(东建字〔2022〕2号),将托儿所建设列入房地产开发项目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的建设条件内容之一。3部门印发《东营市“一老一小”整体解决方案》(东发改社会〔2022〕232号),细化托育服务的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要素,实施清单化管理。

规范母婴设施。3部门印发《东营市母婴室配置维护规范》(东卫字〔2022〕16号)从适用场所、配置标准、管理维护、使用提示、监督管理等方面细化措施,并在“健康东营服务号”公众号设立“母婴室导航”。目前,全市配置母婴设施145处,建设面积3280平方米,覆盖机场、车站、医院、旅游景区、商业中心等公共场所和女职工较多的用人单位。

出台奖补措施。东营区对区级、市级、省级示范性托育机构,分别给予5万、10万、20万一次性奖励。

创新发展模式

充分调动政府、社会和个人参与,全市形成了公立民办相结合、家庭托育与托育机构相补充、托幼一体化发展的新格局,基本上满足了社会对婴幼儿照护服务的不同需求。目前,175家托育机构中,托幼一体化的60家。

试点家庭托育。东营市发展改革委、东营市卫生健康委联合现场办公解决问题,垦利区政府组织部门现场调研厘定推进方案,满足群众对托育服务的多元化需求。垦利区发展改革局、卫生健康局联合印发《东营市垦利区家庭托育试点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垦发改字〔2022〕2号),明确家庭托育服务的试点范围和保障措施;5部门出台《东营市垦利区家庭托育点质量评估标准(试行)》(垦卫健字〔2022〕46号),划定了备案标准。目前,垦利区共备案4处家庭托育点,工作人员34名,开放托位数160个,实际收托幼儿130名,高标准完成家庭托育点省级试点任务。

探索公立模式。编制部门同意利津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开展托育服务,成为全市第一家“医育结合”模式的公办托育机构,省发展改革委也将该项目列入“2022年省预算内基本建设项目投资计划”之中,核定省总投资100万元。目前,该托育模式正在向纵深发展。

实施示范创建。开展示范性托育机构创建活动,以创建促进托育工作的健康发展。两年来共创建市级示范性机构11家,省级2家,起到很好的示范辐射带动作用。

完善管理体系

采取日常联合监管和专项检查相结合的监管服务模式,对消防安全、食品安全、人身安全、疫情安全、卫生保健等方面进行现场督查,整体托育服务环境得到显著改善。

做好备案管理。6部门印发《东营市托育机构备案办事指南(试行)》(东卫字〔2021〕36号),加快推进机构登记和备案。并在“健康东营服务号”公众号设立“托育机构导航”,向公众开放查询。

实施常态培训。以“四进”(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机构)活动为载体,开展托育宣传月活动,举办托育技能大赛。在市卫生健康委官网设立“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托育服务)专栏”公开托育政策,实施线上培训;近两年,市级线上、线下累计培训托育服务骨干529人次。

常态实地监管。卫生健康、消防、综合执法等联合开展现场督查活动,督促整改提高。2022年市县两级各类现场督查32次,坚持监督检查与业务指导相结合,进一步规范托育机构依法执业行为,为婴幼儿的健康快乐成长“保驾护航”。

闪电新闻记者 陈海涛  东营报道

来源:闪电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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