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在家遇火灾逃跑被烧伤,单位赔偿375万!冤吗?

我们都知道

发生火灾事故后

需要追究引起火灾责任者的责任

而导致火灾扩大

也同样会被追究责任!

今儿个我们一起聊聊

导致火灾事故扩大

为什么要追究责任

2015年6月25日,河南郑州一居民楼一楼起火,住在七楼的17人听说起火后立即沿楼梯向下跑,结果死亡15人,2人重伤。事故原因为一楼的电表箱起火。

法院判定

1、4个人负有刑事责任,包括电力管理人员,居委人员(该楼没有物业),派出所人员。

2、七楼这17人的单位赔钱,赔375万,占总数40%。主要原因为七楼的人盲目跑入楼梯间逃生,楼梯间有烟,最终导致15人死亡2人重伤。(导致火灾事故的扩大)

2018年5月24日,河南平舆一小区发生火灾,住五楼的三个人立即往下跑,在楼道里三人被烧伤,事故除此三人外未造成其他人员伤亡。事故原因为一楼电动自行车起火。

法院判定

1、四名停放在一楼的电动自行车所属者赔钱,赔总数的40%;(导致火灾事故发生)

2、物业公司赔偿总数50%,消防安全隐患长期未处置,该楼长期停放电动自行车、消防器材未维护、小区消防通道堵塞;(导致火灾事故扩大)

3、三名烧伤者赔偿总数10%,一楼起火,三名人员未经观察盲目从五楼往下跑,导致三人受伤,扩大火灾事故损失。(导致火灾事故扩大)

在这两起火灾事故责任判定中

七楼的17人所在的单位

居委会、物业公司等

为什么也要承担起赔偿责任

法院为什么会这么判定?

我们接着往下看

各单位有组织员工

参加消防培训的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条规定: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加强对本单位人员的消防宣传教育。

各单位有组织员工参加消防安全教育的责任,应该按照要求严格落实。

消防培训的内容应是正确的知识

单位组织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但只强调“遇到火灾就跑”、“火灾不能坐电梯”等只言片语应付式教育,没有对不同的火灾情况进行具体分析教育,属于无效培训,当火灾来临时,造成扩大火灾事故,则必须承担相应责任。

各企业单位、物业公司

日常应加强防火宣传

提高员工、住户的防火意识

并掌握必要的消防常识和逃生手段

开展检查,保证消防通道畅通

和消防器材能正常使用

真正落实学习消防安全知识

主动监督、主动整改消防安全隐患

是对自己负责,也是对他人负责

遇到火灾不要慌

“小火快跑,浓烟关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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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场逃生和避险知识

 

来源:中国消防、福建消防等网络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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