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迅一生只当过一次“老板”,那就是在广州芳草街44号开办了北新书屋。
鲁迅到广州后,因当时“广州文艺方面除创造社一些读物外,其他芜杂得很”, 就想开一家书店,把北方的北新、未名社出版物介绍给广州青年。店址经多方比较后,以每月60元租金租下惠爱东路(今中山四路)芳草街44号二楼,前房用作办书店,后房住人。该房原是孙伏园离粤赴武汉留下的空房,有二个房间、一个厨房。前房的书店三边矗立书架,中央一个长柜,顾客只能挤在书架之间,站着挑选书籍。书店将当时流通不到广州的作品托人寄到这里出售。
书店为什么叫“北新书屋”?许广平特意写过一篇《北新书屋》的短文,详述北新书局开张的前因后果,发表在同月31日广州《国民新闻》的副刊上,广而告之。其中说:“名目呢?书籍多是北新书局的,但这里又不是书局,倒是人家,那么,叫作‘北新书屋’吧。”相当于北新书局设在广州的代售点,实际上完全由鲁迅自收自支,北新书局不参股,也不干涉经营,只是给鲁迅不定期邮寄书籍,如开业前几天,3月17日收到9包,3月24日收到26包,3月25日收到15包。此后鲁迅每月均能收到图书,最多的一次是4月30日收到北新书局的32包和未名社的8包,计40包。同时,因未名社包装之法非常简陋,最初所寄之书,“纸包无一不破,书名破损”,而北新之包,无一破者,因此鲁迅也提醒李霁野“望此后寄书,可往北新参考其包装之法,以免损失”,做事不可谓不缜密。
1927年3月25日,“北新书屋”在芳草街开业,原来清冷的芳草街顿时热闹起来,鲁迅也兴高采烈地在书屋里招呼前来购买新书的青年,并和大家畅谈未名社的书刊和《莽原》杂志在北方的影响。书屋平时由许广平的妹妹许月平经营料理,稍有空闲,许广平也来帮忙。鲁迅也常常抽空来和青年见面谈文学。
北新书屋开业头两个月,确实热闹兴旺了一阵子。关于这一点,从鲁迅的书信中就能看出来。如4月9日致李霁野:“前回寄来的书籍,《象牙之塔》《坟》《关于鲁迅》三种,俱已卖完,望即续寄。《莽原合本》也即卖完,要者尚多,可即寄二十本来。”并讲了他当老板的一个发现:“这里的学生对于期刊,多喜欢买合本,因为零本忽到忽不到,不容易买全。”“《穷人》卖去十本,可再寄十本来。”“托罗兹基的文学批评如印成,我想可以销路较好。”如此大谈图书生意,在鲁迅一生中,绝无仅有。
许广平回忆道:“作为文艺性的读物,广州青年这方面却大感缺乏,鲁迅为填补这一缺憾,经过一位青年朋友的帮助,在芳草街的一个楼上借租下来,在当时还流通不到南方的鲁迅作品以及未名社的一些作品,陆续寄到这里出售……”(许广平《回忆鲁迅在广州的时候》)在鲁迅的辛勤开垦和耕耘下,北新书屋成了广州文艺“沙漠”中一块小小的绿洲。
但是好景不长,由于广州“清共”, 广州的革命形势急转直下,一批进步青年被抓被杀,进步出版物受到查处,鲁迅悲愤万分,毅然辞去中山大学的一切职务以示强烈抗议。与此同时,书店也迅速走下坡路。
鲁迅本来不善于做生意,这个书店,也是在犹豫中开起来的。许广平说:“幸而四五天以前,书籍陆续的寄到了,书店本可以逐渐开起来。但是这位先生却又不想开书店了,——其实也不会,——以为麻烦得很,不如托一个熟人随便出掉它。”鲁迅开书店的初衷首先是觉得“广州的文坛太寂寞了,想‘挑拨’一下”,从效果来看,“挑拨”的目的也达到了,而此时形势不容乐观,是该到关停的时候了。8月,北新书屋关停。旧址现在连门牌都找不到了。
(作者薛林荣 中国作协会员,业余从事鲁迅微观研究,致力于从日常视角探讨鲁迅的精神世界。)
【编辑:张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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