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警先锋】辅警刘凡的不凡事儿

见义勇为

这四个极具份量的字眼

凝结着最凛然的正气

最仗义的援手

最高尚的情怀

12月15日上午,陇南市公安局为见义勇为辅警刘凡送奖到岗。

2022年12月7日,文县公安局刑警大队警犬中队辅警刘凡下班后途经文县万达啤酒广场时,看到有许多群众聚集在白水江河堤上,听说河对面有人跳江,刘凡得知这一情况后,发现江边有一名女性,情绪十分激动,正往江中走去,河水已没到胸部,寒冷的江水会使人体迅速失温,她可能会被湍急的水流冲走。

在两难的危急情况下,刘凡沉着冷静,不断劝导女子稳定情绪,并寻找最佳时机以待救援。此时,河堤上的3名群众开始往江边跑,女子注意力被吸引,刘凡抓住机会,纵身跳入刺骨的江水中,一把将该女子抱住,与到达江边的热心群众一起将女子拖上岸。经初步检查和询问,女子身体并无大碍,刘凡将女子交给家属,叮嘱他们要做好身体检查,好好开导,避免再次发生意外。

刘凡救人的事迹先后被多家媒体报道,大家纷纷对他见义勇为的行为点赞。面对群众和同事的赞誉,刘凡说:“我只是做了应该做的事,救人是我那一刻的本能反应。我想,换成其他人,在群众遇到危险时,也一定会挺身而出。”

面对灾难,他冲锋在前 践行初心使命

2007年12月,退伍后的刘凡被文县公安局聘用为巡警队员。

2008年“5·12”地震发生后,刘凡和他的战友立即投入到抢险救灾第一线,搜救被困人员,转移受伤群众,运送救灾物资,维护社会秩序,他的身影遍及中庙、碧口、范坝等多个乡镇。

因工作成绩突出,2009年,刘凡所在的文县公安局巡警大队荣立“集体一等功”,大队还被公安部评为全国先进集体。

在2017年“8·7”和2020年“8·12”暴洪灾害抢险救灾工作中,刘凡主动请缨,舍小家顾大家,服从命令,听从指挥,与战友们趟着洪水进村入户,救援群众、清理淤泥。汗水和泥水混在一起,湿了干、干了湿,但他始终冲锋在前。

面对工作,他勤奋敬业 突出团结协作

2013年3月,刘凡到文县公安局刑警大队警犬中队从事警犬训导工作,面对新的工作挑战,他潜心学习钻研警犬技术,不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与他的“无言战友”多次承担重大安保、执勤处突任务。

近年来,刘凡带着警犬协助破获盗窃、毒品、治安等案件80多起,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100多名,因警犬驯养工作成绩突出,刘凡所在的警犬中队于2015年被陇南市公安局记“集体三等功”一次。

作为一名辅警,刘凡始终以人民警察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工作中兢兢业业、无私奉献;在大灾大难面前,他挺身而出、冲锋在先;在人民群众最需要的时刻,义无反顾、舍身相救。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先后5次被文县公安局评为先进工作者、先进个人。

面对成绩和荣誉,刘凡不骄不躁,他常说:“我只不过干了我该干的事,其实比我付出得多、成绩比我好的基层民辅警还有很多很多。”

像刘凡一样的民辅警在全省公安机关中还有很多,他们都在自己的平凡岗位上默默无闻、无私付出,用实际行动践行人民公安为人民的宗旨使命,为确保全省社会大局和谐稳定贡献着自己的力量。

发布:甘肃省公安厅政治部宣传处

编辑:藏蓝 云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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